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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醉驾被查!拒不配合检测,竟狂舔酒测仪……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 2019-07-08        [ 内容纠错 ]

  2019年7月2日1时16分许,深圳交警在南山区沙河西路珠光路路段开展“猎虎”行动时,发现了一辆粤B号牌小车驾驶员柳某有饮酒后开车的嫌疑,但当事人拒绝配合呼气式酒精检测。

  柳某表示自己只喝了两杯啤酒,拒不配合民警执法,随后,民警将其带至医院进行强制抽血。

  酒精检测结果

  经鉴定检验,柳某的血液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133.53mg/100ml,达到危险驾驶的标准。

  

  据柳某供述,7月1日当晚,其与朋友在南山区西丽一家鲜来鲜得的餐厅吃饭,期间喝了一杯半啤酒,一直到0时21分左右其朋友驾驶小车准备送柳某回家,车上包括柳某一共三人。

  柳某发现落了东西在餐厅,就让朋友掉头回去拿,在此过程中,因为朋友对车不熟悉,所以就把车交给柳某驾驶,柳某便酒后驾车。不料,开出几百米后就被交警查获了。

  虽是醉驾被交警当场查获,但柳某却始终拒不认罪,并且在民警执法过程中,柳某百般抵抗,拒不配合,还尝试把舌头伸出来舔酒精检测仪。在柳某百般狡辩之时,其同车朋友承认了柳某饮酒的事实,当晚大家在饭后还去了附近的KTV唱歌喝酒,虽然不知道柳某喝了多少,但是吃饭加唱歌全程有白酒、红酒、啤酒。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现如今犯罪嫌疑人柳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于2019年7月2日被刑事拘留。

  交警在此奉劝各位司机千万不要侥幸,不可酒驾,更不可逃逸,多少无辜的人和家庭因醉驾之人,仅一夕之间便坠入无边深渊!

  

  人在饮酒后,视野会缩小,对光线、声音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无法及时判断车距和速度;同时,因为酒精的麻醉作用,人的手脚协调能力会下降,也容易困倦,势必不利于规范驾驶和安全行车。

  酒后驾驶不仅是危险行为,更是违法行为,为了杜绝涉酒驾事故发生,为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深圳交警每晚“猎虎”逢车必查,醉驾必罚!

  

  

  

  每一个司机都一定要遵纪守法,严于律己,学会拒接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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