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砰!小车凌晨追尾至安全气囊全爆,肇事司机被刑拘!为何?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 2019-07-11        [ 内容纠错 ]

  2019年7月8日2时10分许,深圳交警接报警称沙井北环路往107国道方向春发酒店正门口有两辆小车发生相撞的交通事故。

  

  执勤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事故一方谭某涉嫌饮酒后驾驶粤L号牌小车与汪某驾驶的粤B号牌小车发生碰撞。

  

  民警现场对粤L号牌小车司机谭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97mg/100ml,随后经抽血鉴定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232.05mg/100ml,达到危险驾驶的标准。

  

  据谭某供述:7月8日0时,其与朋友一起在沙井一家酒吧喝酒,一直到凌晨2点左右,其从酒吧出来后驾驶粤L号牌小车准备送朋友回去,驾车行驶至北环路时追尾了前面一辆小车。

  

  现如今犯罪嫌疑人谭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于2019年7月8日被予以刑事拘留。

  无论是因为一时的侥幸心理,还是对法律法规的不甚了解,只要存在酒后驾驶,便已构成违法,必定面临严厉惩罚!

  相关法律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酒驾的成本,你承担不起!

  

  交通事故猛如虎,所带来的伤亡你无法预计,开车前的几杯酒,导致了多少惨烈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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