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打击多次违法未处理车辆,保障道路交通秩序安全稳定。深圳交警强化路面巡逻,同时依托大数据平台,精准出击,对多次违法未处理车辆严查严处。
一旦发生违法行为,一定要立即处理,违法不处理,只会令处罚变得更严重,法网恢恢,违法无处可逃,就算你骗得过自己,躲得过交警,还有电子警察正在目不转睛地看着你,大数据分析,查获你分分钟的事!
12次违法未处理
7月13日下午,深圳交警在松白路光明大道路口开展交通违法整治,重点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期间,接情报分中心信息推送称一辆车牌号为粤B号牌的小型轿车有12次违法未处理的违法行为,现正往该路段驶来。
7月13日16时,深圳交警成功将该辆小车在路口拦截。民警通过系统查询,证实粤B号牌小型轿车存在10次以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最终,深圳交警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依法暂扣了其车辆,对其交通违法行为作出处罚。
10次违法未处理
7月24日下午,深圳交警在盐田进行日常巡逻工作时接情报中心研判,有一辆10次违法未处理小车在东湾三路行驶。
接报后,执勤民警迅速响应,立即前往指定地点,仅用5分钟时间到达东湾三路,将嫌疑车辆查获。
深圳交警现已对该车依法作出扣车处理,同时督促该司机及时处理违法记录。
32次违法未处理
7月29日上午,深圳交警发现一台32次违法未处理、逾期年审且达到强制报废的隐患车辆,正沿着沿江高速北向南福永收费站路段行驶。
情报分中心人员随即对车辆进行视频追踪,并迅速通知执勤民警进行拦截。执勤民警接到情报分中心人员的通知后,火速赶往该路段稽查隐患车辆。
7时5分许,当该车经过广深沿江高速福永收费站时,被执勤民警成功拦截,经对车辆信息及交通违法情况核实无误后,民警依法对其法进行处罚。
相关法律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自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超过45日未处理完毕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发送移动电话信息,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停驶该机动车,直至违法行为处理完毕为止”。
在通知停驶后仍上道路行驶的,将按照机动车违反禁行、限行规定对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予以处罚。
处罚规定
依据《处罚条例》第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对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处300元罚款。
接下来,深圳交警将继续,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控力度,严厉打击多次违法未处理等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对路面违法车辆实施精准、有效打击,同时希望广大司机们时刻具备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