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1日20时58分许,深圳交警在龙岗区新木路路段设卡查车时,发现皖A号牌白色小型汽车的驾驶员赵某鹏浑身酒气,有危险驾驶的嫌疑。
经对赵某鹏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04mg/100ml,随后经抽血鉴定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105.54mg/100ml,达到危险驾驶的标准。
据赵某鹏供述,2019年8月1日19时左右,其和二十多个亲戚在龙岗区华南城左湘右邻饭店吃饭喝酒,期间赵某鹏喝了两、三瓶啤酒。
赵某鹏为了提前为第二天出行做准备,明明已经到家休息下的他,再次外出驾驶皖A号牌机动车从停车场出发去平湖大街的一个加油站加油。给车辆加完油后,赵某鹏便开车回家,行驶至龙岗区新木路路段时,看到前面有交警查车,赵某鹏因喝了酒心里有些紧张,于是赶紧左转企图逃避查处。
不曾想赵某鹏早已引起交警的注意,还没等其驾车逃走,交警就过来让赵某鹏到设卡点接受检查,最终成功将“醉猫”查获。
现如今,犯罪嫌疑人赵某鹏因涉嫌危险驾驶罪于2019年8月2日被刑事拘留。
深圳交警“猎虎”不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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