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酒驾查了这么久,可依然有司机撞“枪口”,还常常伴随着丢人现眼。
近日,深圳交警在“猎虎”行动中,查获了一名“醉猫”,而这位“醉猫”更是花样百出,自称自己懂法,甚至还提出要跟交警比一比看谁更懂法。
案情回顾
2019年10月24日零时刚过,深圳交警就接到报警称,在龙岗区宝丽酒店停车场发生一起单方道路交通事故,一辆小轿车与停车场护栏发生碰撞,造成小车与停车场护栏部分损坏。
接到报警后,交警立即赶往现场,只见现场一辆红色小车与护栏亲密接触,险些就要冲出护栏,护栏外便是一个高高的台阶。
多一步,将会坠落高台,少一步,又无法与护栏亲密接触。是怎样的一位司机,才能拥有如此“高超”的车技,将车停得恰到好处?
当驾驶员李某良出现后,现场民警闻到其身上散发出来的阵阵酒气时就已经明白了,这又是一起因饮酒驾驶而引发的事故!随后,蜀黍准备对李某良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没想到,李某良竟开启了“讲课”模式……
只见李某良拿着自己的证件,口中振振有词。
我也是学法律的,你听我一句。你要是抢我的,你就违反法律了。
既然你说你懂法,那我们就按法律流程来吧。
现场民警好说歹说,李某良仍旧不愿意配合吹气检测。在三次警告之后,交警直接将其带至医院进行抽血检测。谁知,刚一上抽血台,李某良忽然酒又上头了,直接昏睡过去。最终,经鉴定,李某良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66.17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在拘留室睡了七八个小时后,李某良才清醒过来,酒醒后的李某良才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有多么可笑。
据李某良供述:2019年10月23日22时左右,李某良与同事在事发地的酒店吃饭喝酒,期间大约喝了五瓶啤酒。23日23时48分许,饭局散了,李某良准备自己驾车回家,刚一点火,就因为意识不清撞上了酒店停车场的护栏。
所幸的是他并没有把车辆行驶到路面上,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刑拘
现如今,犯罪嫌疑人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于2019年10月24日被刑事拘留。
自称懂法还知法犯法,相信法律的处罚一定能让你心服口服。
这边有“醉猫”因深度醉酒笑料百出,另一边还有“醉猫”叫了代驾,却又控制不住自己把车开上了路。
案情回顾
2019年10月24日21时49分许,在福田区梅林路路段,一辆小车停在路边,驾驶员在车内从驾驶位换到副驾驶位。
不巧,这一切都落在了一旁正在开展“猎虎”行动的交警眼里。凭交警多年的执法经验来看,这其中一定有猫腻。
随后,深圳交警立即上前询问。果然,车窗刚一摇下,车内的酒气就飘散出来。现场民警当即对驾驶员汤某涛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05mg/100ml,随后民警将汤某涛带至附近医院进行抽血检验,检验鉴定结果为113.80mg/100ml,已达危险驾驶标准。
知道自己涉嫌醉驾的汤某涛后悔不已,他表示自己原本是叫了代驾的。
在交警的询问下,汤某涛道出了自己醉驾的前因后果。据汤某涛供述,2019年10月24日18时许,汤某涛与同事在卓悦汇的饭店吃饭喝酒,期间喝了二两白酒。24日20时许,汤某涛准备叫代驾送其回家,但是被对方取消了订单,于是汤某涛自行将车辆就从卓悦汇停车场驾驶到路面上,然后从驾驶座跨到副驾驶座上准备再叫代驾,之后被执勤民警查获。
订单被取消了就再重新下单不就好了,偏偏要自己开车出去,虽有喝酒后找代驾的意识,但始终没有“酒后不点火”的坚持。
刑拘
现如今,犯罪嫌疑人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于2019年10月25日被刑事拘留。
要知道,饮酒后,不管是在停车场内还是道路上,只要将车点火起步,就极有可能构成酒驾或醉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规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内,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饮酒后不管是在马路上或者是停车场挪车,都算是在道路上行驶,所以均可被认定为酒驾。
因此,只要是喝了酒后,即便只是挪车一米,也算是酒驾。
在此,交警再次呼吁广大驾驶员:饮酒后一定要控制住自己,牢记“喝酒不开车”!同时,也呼吁广大市民,发现酒驾行为,第一时间拨打110或83333333,向交警部门举报。
深圳交警也将持续开展“猎虎”行动!条条大道,约定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