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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天两次占用应急车道 车主被罚6000元记12分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6-10-08        [ 内容纠错 ]

  近日,刘先生两天内两次在沈海高速同一路段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被电子监控抓拍,合计被处以罚款6000元、记12分。相关话题在网上引发广泛关注。记者从深圳交警了解到,网传情况属实。

  事主刘先生称,9月30日他因着急去上班,走了应急车道;次日,他又在同一路段驶入应急车道。“看到第一条违章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了,上午又走了一次,2天被拍了2次,不知道要被罚这么多,感觉很心疼,真是花重金买来的教训。”刘先生表示,国庆假期后将去线下处理违章,并以此提醒其他驾驶员不要抱有侥幸心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第四款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在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款规定,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一次记6分;《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规定,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干道或者隧道内行驶,有逆行或者倒退行驶的或非紧急情况占用应急车道、路肩、紧急停靠带的,处三千元罚款。

  据了解,国庆期间,交警紧盯高速公路,重点整治车辆随意变道、占用应急车道行驶、违停滞留等违法行为。假期首日,西部高速交警便在沿江高速上查处多辆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的车辆。(来源:深圳晚报  版次:A06  发布时间:2026-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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