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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启用2套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 2024-02-06        [ 内容纠错 ]

  为做好交通安全管理,公开公正开展道路交通行政执法,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157号)第十六条规定,现将我市启用的2套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按行政区域、设备类型及设置地点向社会公布:

序号

区域

设置地点(路口或路段)

类型

备注

1

罗湖区

红桂横街剑兰郡小区路段

违法停车等违法行为

 违法停车自动记录设备

2

宝安区

田园路芙蓉路路口南方向

驾驶机动车冲红灯等违法行为

闯红灯设备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24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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