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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运举报营运客车超载,超一名奖励50元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 2015-02-10        [ 内容纠错 ]

  2015年春运从2月4日开始,3月15日结束,春运期间务工流、学生流、探亲流、自驾返乡流、旅游流叠加,道路交通流量持续增长,历来是安全形势较为严峻的时期。我市作为春运始发点之一,春运期间人流、物流、车流集中,为把好春运入口关,我市交警部门春运期间经过研究,有针对性地将市民举报超员、超载交通违法行为纳入奖励范围,可以有效地遏制超员违法行为的发生,进而保障春运安全,让群众回家过节之路平安、畅顺。

  一、春运期间,四种严重影响春运安全的违法行为实施举报奖励

  (一)举报公路客运车辆超过额定乘员的,经查证属实,查获超1人奖励50元,以此累计,最多不超过1000元。

  公路营运车辆是春运交通主要力量,超过额定乘员是指机动车装载超过行驶证规定的载客人数,例如规定载客45人的长途客车实载人数超过45人以上,即属超员,乘客可根据车上座位或床位予以判断其是否超员,长途客运车辆实行“一人一座”或“一人一铺”,在座位或床位满员后仍有多余人员的,多余人员即属超载人员。市民举报后查获超载1人的奖励50元,超载2人奖励100元,以此累计,最多不超过1000元。

  (二)举报货运机动车车厢内违反规定载人的,经查证属实,每辆奖励500元。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载货汽车车厢不得载人。春运期间,市民只要发现货运车车厢内载人的,即可予以举报,经查证属实的,每辆奖励500元。

  (三)举报其他载客汽车超过额定乘员的,经查证属实,每辆奖励100元。

  对于其他载客汽车的举报,是指对营运客车以外的其他非营运类车辆超员的举报,包括小型轿车、小型客车等,在春运期间,一些微型面包车和面包车超员的情况较为突出,危险性极大。市民举报后查证属实的,每辆奖励100元。

  (四)对其它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车辆,影响春运安全的举报,经查证属实,每辆奖励100—3000元。

  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的车辆,包括客运车辆在高速公路上下客、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悬挂机动车号牌的,伪造、故意制造交通事故进行敲诈勒索构成刑事案件等等,市民举报后查证属实的,视违法严重程度每辆奖励100—3000元。(具体见附件)

  二、四种主要举报渠道全天受理

  考虑到春运特殊性,举报人往往就是违法车辆上的乘客,使用手机举报,将有利于保护其安全,更方便、简便易行,同时不会引发举报人与违法车辆驾驶人正面冲突,因此下列四种主要以手机为媒介的举报方式将作为春运期间举报渠道。

  1、微信举报:可以将举报内容发至微信“深圳交警”;

  2、电话举报:可以24小时拨打0755—83333333举报;

  3、短信举报:可以发送信息至0755110短信平台举报;

  4、微博举报:可以编写“#举报#+举报内容”私信深圳交警新浪官方微博(工作日内);

  三、查处要求严格,奖金兑现快捷灵活。

  春运期间人、车流动性大,离深返乡人员增多,为保证有奖举报及时、有效,交警将采取多项有效措施保障此项工作顺利开展,一是严格要求查处,并对处警过程全程监督,一旦接到举报,将作为紧急警情派警查处,不属我市管辖范围的,将立即把警情通知违法行为属地交警部门;二是奖励兑现快捷,从接到举报线索到奖金兑现,要求最长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流程;三是奖金兑现形式灵活,举报人不但能以当面领取、转账形式领取奖金,如不方便还可以要求将奖金等额充值为手机话费。其中,经举报后违法行为现场被警方查获到的,可以当场充值话费进行奖励。

  附件

  影响春运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举报类别

  一、举报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非汽车类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单辆车辆奖励200元。

  二、举报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汽车类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单辆车辆奖励1000元。

  三、举报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单辆车辆奖励1000元。

  四、举报拼装、出售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汽车或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给予奖励500元。

  五、举报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每辆给予奖励500元。

  六、举报驾驶改变、加装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灯光装置、动力装置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每辆给予奖励100元。

  七、举报长期违法停放且3个检验周期以上(含3个)未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每辆奖励100元。

  八、机动车偷排泥浆的,经查证属实每辆奖励1000元。

  九、在道路上追逐竞驶,经查证属实构成刑事案件的每宗奖励2000元。

  十、伪造、故意制造交通事故进行保险诈骗,经查证属实构成刑事案件的每宗奖励2000元;不构成刑事案件的每宗奖励1000元。

  十一、伪造、故意制造交通事故进行敲诈勒索,经查证属实构成刑事案件的每宗奖励3000元;不构成刑事案件的每宗奖励1000元。

  十二、虚构、编造违法事实,买卖驾驶证记分的,经查证属实,每宗奖励500元。

  十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经查证属实的,每人奖励1000元。

  十四、举报客运车辆在高速公路上下客,经查证属实的,每宗奖励500元。

  十五、举报驾驶人、乘车人向车外抛洒物品,经查实的每辆给予奖励100元,每人奖励不超过500元。

  十六、举报交警局公布的多次违法未处理车辆停放地且被交警查获的,10次以上(含)50次以下(不含)违法未处理的每辆奖励500元,

  十七、举报交警局公布的多次违法未处理车辆停放地且被交警查获的,50次以上(含)违法未处理的每辆奖励1000元。

  十九、举报泥头车有严重超载违法行为的,一辆奖励500元。

  二十、视频或图片举报泥头车有逆行、冲红灯、“冲禁令”、随意乱变线、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驾驶机件不符合规定、未粘贴反光标志以及有其他违反通行管理规定违法行为的,举报一个违法行为奖励100元,累计最高不超过500元。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15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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