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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教练车路面教学通行时段和路段的通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 2016-06-29        [ 内容纠错 ]

深公交(通)〔2016〕74号

  为进一步改善我市道路通行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现对我市范围内道路限制教练车行驶的时间、路段通告如下:

  一、除法定节假日外,周一至周五每天7时30分至9时30分,17时30分至19时30分禁止教练车在我市范围内所有道路进行路面教学。

  二、全市各高速公路、快速路、主干道、高架桥、隧道、临水临崖及学校、医院周边道路全天候禁止教练车进行路面教学。

  三、本通告所称教练车是指取得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发的教练车标志牌、教练车证,并按规定喷涂教练车标识图案的车辆。

  四、已发布通告,限制教练车通行的时间和路段的以原通告内容为准。

  五、对于违反本通告规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罚。

  六、本通告自2016年7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施行。

  特此通告。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16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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