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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继续在华强北片区设立货车限时通行区的通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 2021-09-10        [ 内容纠错 ]

  为解决华强北片区货车路边违停、路边违规装卸货问题,缓解道路交通拥堵,改善片区的通行秩序和通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九条之规定,我局决定继续在华强北片区设立“货车限时通行区”,具体通告如下:

  一、货车限时通行区管制范围:上步路、深南大道、华富路、红荔路围合范围内所有道路(不含4条边界道路)。

  二、货车限时通行区管制时间:每个自然日的早10时至晚22时,货车每日限进入4次,每次限停留1小时。

  三、货车违反上款规定的,将按照“货车违反禁令标志”,处300元罚款,扣3分;早10时至晚22时,货车在片区内停车场停放的时间,一并计入限行时长,超时按本款规定进行处罚。

  四、货车因故单次进入“华强北限时通行区”需超过1小时停放的,可以拨打83333333电话申请延长至1.5小时,延长申请每周可申请1次。

  五、晚上22时后至次日10时前,货车在停车场内过夜停放的,不列入限行时长;因事故等原因引发大范围拥堵导致货车停留超时的,统一不计入违法;因事故停车、坏车等意外原因造成超时的,可以向辖区交警大队申请撤销违法处罚。

  六、华强北片区内企业自有货车(需车辆在企业名下)可以统一向华强北街道办申请备案。

  七、备案车辆、持有货车通行证的车辆在准行时间内进入,以及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进入华强北片区,不受限时通行规则限制。

  八、货车在限时通行区内,在遵守货车限时通行规定的同时,也须同时遵守货车禁行、禁停等现行规定。

  九、本通告所称货车是指所有类型货运车辆(含新能源货车)。

  十、本通告自2021年9月12日至2022年3月11日施行。特此通告。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21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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