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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 2012-07-05        [ 内容纠错 ]

  2011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本局切实加强组织实施,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一是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密结合交通业务的特点,及时公告交管动态,一律及时在门户网站对外公开;二是对本局门户网站进行功能升级,完善相关的信息公开内容,为交通管理及社会公众提供更多的政务公开及办事指南栏目;三是更加主动及时地公开相关政府信息,更加明确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目标和职责分工;四是积极利用一切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及时宣传交通管理信息,打造交通管理阳光政务。 

  一、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布后,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以及公安部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建设法治政府,提高行政管理水平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作为营造和谐交通环境、树立良好形象、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通过信息公开制度切实提高广大群众及驾驶员对交通管理的满意度。为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成立了由刘凤俊局长任组长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职能处室分工清晰、政秘处监督协调”的工作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本局积极做好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2011年,在本局门户网站深圳市公安局交警局信息网(http://szjj.sz.gov.cn/)主动公开发布机构设置、行政许可、办事指南、信息查询、交管信息、交通法规、安全天地、考试专栏等栏目信息。在深圳政府在线网站本局信息公开栏目(http://www.sz.gov.cn/gajjj)主动公开发布工作动态、通知公告公开等131篇。其他反映本局机构设置、职能、办事事项等信息均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了充实和更新。本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4556次,其中当面接待164次,咨询电话接听3330 次,网上咨询1062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1年,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共向本机关提出信息公开申请5宗,本局按照相关规定受理5宗,属于公开范围并予答复的5宗,属于不予公开范围且告知申请人的0宗。

  四、复议、诉讼与申诉情况

  2011年度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及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局2011年度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未收费。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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