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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 2017-03-31        [ 内容纠错 ]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深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相关要求,由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负责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复议、诉讼与申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等,相关数据统计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

  一、概述。

  2016年,本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切实加强组织实施,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如下:

  (一)高度重视。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定了《2016年对各处(含机动、侦查大队)季度考核加扣分细则》及《2016年对各大队年度考核加扣分细则》,每月对各大队、处工作情况进行通报。2016年下发通报12份,对各大队工作情况实施考核扣加分12次,对各处实施扣加分4次。

  (二)整改督办。

  我局在总结2015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制定绩效考核细则,加大对各大队、处的督办整改力度。2016年检查发现问题100余条,下发正式整改督办通知35份,督促各大队、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网站普查。

  2016年,我局认真落实全国政府网站普查工作,及时处理国办普查中发现的问题并举一反三进行检查。组织专门人员对照《全国政府网站普查评分表》认真检查网站,年内检查发现问题40余条,下发正式整改督办通知16份。对发现的问题责令责任单位逐个进行整改,并全部解决,杜绝出现“不更新、不准确、不回应、不可用”等问题。

  (四)网站建设。

  2016年,我局门户网站进一步进行优化升级,一是完善相关的信息公开内容,建设“数据开放”和“权责清单”栏目;二是结合部门重点热点工作,对“试点启用新能源汽车号牌”工作进行决策解读;三是及时回应关切,继续加强电子信访、民意征集及在线访谈等公众参与栏目建设,年内回复电子信访3307件,开展民意征集6期,在线访谈6期,多渠道倾听公众对交通管理工作意见,以进一步为部门决策提供依据;四是进一步提高网站便民服务质量。紧密结合部门重点业务工作,优化完善“机动车驾驶证”重点业务栏目。建设“星级用户认证”板块,提高网站便民服务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积极利用一切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及报纸、电视、电台、网络、微博、微信等新闻媒体,及时宣传交通管理工作的信息。据统计,我局全年共召开新闻通气会76余场,组织新闻媒体记者随警采访260余次,发送新闻通稿330余篇,新闻媒体报刊共刊登5000余篇、电视影视播出2260余条、广播滚动播出6万余条次,在深圳晚报“红绿灯”开辟固定专版累积报道52余篇,交通频率“交警热线”专题50余场,@深圳交警政务微博开通发布信息2万余条,拥有粉丝超173万,组织网络互动活动20次,利用微信处理网民回复16512次,利用政务网站发布及维护信息4236条。为交通管理工作和交警队伍争取了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取得了良好宣传实效,得到了上级公安机关的肯定和表扬。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6年度,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40宗。其中公开政府信息34宗,不予公开政府信息6宗。

  四、复议、诉讼与申诉情况。

  2016年,我局受理并参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8宗、提起行政诉讼共6宗。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局2016年度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未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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