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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分所开展机动车和驾驶证业务
https://szjj.sz.gov.cn    2018-11-01    信息来源:     [ 内容纠错 ]
归档时间 2018-11-01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龙岗分所已完成搬迁,定于七月十三日开始办理机动车及驾驶证业务。

  龙岗分所办理下列机动车业务: 

  1、除大型载客汽车、重型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摩托车、挂车(按GA802-2008机动车规格术语分类)以及公路客运车、公交客运车、出租客运车、旅游客运车、教练车、危化品运输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幼儿校车、小学生校车、其它校车(按GA802-2008机动车使用性质术语分类)以外的国产机动车和进口机动车注册登记业务;

  2、在用车转移登记

  3、抵押登记和解除抵押登记业务;

  4、核发临时行驶号牌业务;

  5、补换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业务和档案更正业务(本单位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业务时,无需核档的登记事项);

  6、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和受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业务;

  7、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业务;

  8、本单位嫌疑车辆调查和处理;

  9、本单位发现的违规车辆信息上报。

  龙岗分所办理下列驾驶证业务: 

  1、香港居民驾驶证免试申领驾驶证业务;

  2、期满换证、转入换证、达到规定年龄换证、自愿降低准驾驶车型换证、信息发生变化换证、证件损毁换证业务;

  3、补证、注销、提交身体条件证明业务;

  4、恢复驾驶资格业务受理;

  5、延期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和延期期满换证业务。

  办公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荷坳社区银荷路与荷康路交汇处(地铁3号线荷坳站、横岗汽车站后500米)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下午17:00),节假日休息。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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