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胆真肥!货车超载被查,司机竟掏出一笔现金想贿赂深圳交警!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 2018-09-06        [ 内容纠错 ]

  近日,深圳交警查扣两辆超载货车,司机居然企图用金钱行贿收买交警。

  2018年8月26日,深圳交警在中山园路开展常规货车整治行动,重点车辆逢过必查。上午10时30分,一辆车牌号为粤BCA789重型仓棚式货车满装载着钢筋向整治点驶来,该车的车厢装载货物有明显冒尖的情况,民警根据整治经验,初步判断此车存在超载嫌疑。民警立即将车辆拦停检查证件,并告知货车驾驶人,其车辆有超载嫌疑,需前往检测地点进行检重。经检测,货车核定载质量为17.99吨,实际装载26.33吨,超载率达46.36%。在确定超载后,货车驾驶人企图用现金贿赂现场执法人员,被严词拒绝,民警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随后民警根据《深圳市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25条款,暂扣了超载车辆,并将按照“一超三罚”规定,对驾驶人暂扣驾驶证1个月扣6分并罚款2000元、对车辆所有人罚款5000元、对使用单位罚款10000元,共计罚款17000元的处罚。

  连民警都敢尝试收买,不过,试图用金钱收买人心的可不止这一位司机。

  2018年8月28日,民警在货车行驶较多的月亮湾大道开展常规货车整治行动。上午9时50分,一辆车牌号为粤BFG213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进入执勤警力视线范围,民警根据以往整治经验判断该车可能存在超载行为,于是将该车拦停并带至同乐扣车场进行称重检测。经测验,重型半挂牵引车运输的水泥超载24.96%,其核定载质量为31.2吨,实际装载39.965吨。驾驶人在得知自己存在超载的违法行为后,也企图对现场执法人员进行行贿,被严词拒绝,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随后民警根据《深圳市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25条款,暂扣了其超载车辆,并对驾驶人做出了罚款1000元,扣驾驶证3分的处罚。

  超载违法,还企图贿赂执法人员,实属错上加错。超载害人害己,在查实情况后,应当认识到超载的错误及危害,及时承认并改正才是正道。深圳交警在此提示,违法必抓,公正执法,拒绝行贿受贿,请勿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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