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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了五千又罚一万?非法施工占道,深圳交警一定罚!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 2018-09-10        [ 内容纠错 ]

  挖掘机作业时掀起阵阵灰尘,电机钻地的巨响此起彼伏,原本的道路被“吞噬”了一大半,四周环绕着拥堵的车辆,这些非法占道施工,看深圳交警怎么罚!

  案例一:

  2018年08月15日,深圳交警在开展常规猎虎整治行动,晚上20时许发现几位身穿橙色马甲的工人在创业路东往西方向进行施工,道路两旁都用铁马和挡板围住,大约占了道路一半。无交通疏导措施,造成交通拥堵,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存在安全隐患,以为夜里施工就能逃过查处吗?怎么罚?深圳交警待会告诉你。

  交警迅速上前对施工情况进行拍照取证,随后向现场施工负责人了解情况。经了解,该施工单位是深圳市某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前期未向交警部门提交相应的占道施工申请,在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的情况下擅自施工!

  案例二:

  2018年8月29日,深圳交警在路面开展例行巡查,当巡查到松白公路至松白路红花中路辅道时,看到一群正在作业的工人。现场正在紧张施工,声音十分嘈杂!其中一位施工负责人看到交警慢慢走近,表情有些慌张,开始手忙脚乱的整理路边的施工材料。见到交警竟乱了分寸?来跟交警聊一聊吧,召来负责人接受询问:请出示你们的《占道施工许可证》!可负责人却支支吾吾,表示还没有经过审批,希望能宽容数日。

  都是未经审批就开始施工?并且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和警示标志都不完善,这是哪里来的勇气!

  一、惩处结果:

  案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深圳市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之相关规定,对案例二施工方做出罚款10000元的处罚。

  案例二: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26条第1款、第111条第2款给予现场施工方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并对所有施工单位开具了道路安全处罚通知书,并责令其恢复道路原状,待向交警部门提交相应的占道施工申请经审批备案后方可开工。

  二、六类“占道”违法重点查处

  1、未经许可擅自占道施工行为,可对建设单位处五万元罚款,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千元罚款。

  2、未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行为,可对施工单位处一万元罚款。

  3、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损毁交通信号灯、交通监控设施等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行为,可对违法行为人处一万元罚款,并可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

  4、施工完毕,未及时清除道路上的障碍物,消除安全隐患的行为,可对施工单位处一万元罚款,对现场负责人处两千元罚款。

  5、擅自在交通高峰时段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管线设施,由此引发道路交通拥堵的行为,可对建设单位处五万元罚款。

  6、擅自在交通高峰时段在道路上进行绿化、养护、环卫作业,由此引发道路交通拥堵的行为,可对作业单位处五千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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