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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爆炸!面包车竟载着这种“大钢炮”满街跑,被罚3万!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 2018-09-10        [ 内容纠错 ]

  有的车,明明是小车,可有人却偏偏当面包车开;有的车,明明是面包车,可有人却偏偏当它是变形金刚,拆了座椅,载上几个“大钢炮”,开起车来满街跑!危险!危险!危险!既然如此,深圳交警便要来做个“拆弹炮专家”。

  9月5日11时许,深圳交警在虎地排路口设卡查车,在对一辆车牌号为粤BD77001面包车做检查时,发现驾驶人神色慌张,细心的民警发现情况异常,于是当即要求驾驶人打开车厢接受检查。打开车门后,深圳交警发现面包车后排座椅不翼而飞,取而代之的是几个大瓶子!

  经查,车内装载了8瓶灌满了氧气、二氧化碳和乙炔的大钢瓶,且放置得十分随意,既未固定位置又未在瓶阀处有保护装备,一旦发生碰撞滑滚后果将十分严重。考虑到该车涉嫌非法装载易燃易爆危险品,存在极大安全隐患,且不具备相关运输资质,民警立即通知交通运输局人员前来联合处置。目前,该车及驾驶人已被相关部门带回处理,并对其作出罚款3万元的处罚。

  根据相关交通法律法规: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私自改装机动车,且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将责令停止运输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类气瓶属于危险品,具有特殊的物力、化学性能,运输中如防护不当,极易发生事故,并且事故所造成的后果,较一般车辆事故更加严重,从事危险品运输一定要经过审批,证件齐全,使用合格的车辆,并按规定配备押运人员,自觉选择具有危险品运营资质的营运公司,进行危险品运输。在运载危险品货物时,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安全运输,心中要始终将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树立安全就是效益的理念,不能抱有丝毫侥幸。

  处罚只是其次,安全才是第一,大家不要贪图方便私自改装车辆,更不要使用改装车辆,运载易燃易爆危险品,否则,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悔都来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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