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整个城市都为台风挂心,多少人为了抗风救灾,昼夜不分风雨兼程,只为灾害当前保障更多人的利益,但是有些人却恰恰相反,当所有人都同仇敌忾抵御台风时,这些人却在想着如何保障自己的利益,天灾人祸前企图浑水摸鱼。
为了灾后尽快恢复秩序,9月17日至19日,深圳市所有道路一律取消运输抢险救灾物资、抢险抢修货车、专项作业车的通行限制。然而就在这种特殊时期,部分车属单位企图浑水摸鱼,现予以曝光!
冲禁令违法126宗,违法前3位的如下:
(图:冲禁令违法前三企业)
禁令不是用来破的,法规也不是摆来看的,深圳交警最怕的不是违法违规,而是担心违法违规所产生的代价不可估量。
2018年9月19日8时24分许,有市民报警称在深南大道沙河东路口一辆泥头车与两辆小车发生碰撞。接警后,深圳交警立即赶赴现场处置。
(图:三车相撞现场)
经勘查及询问,事故具体情况为驾驶人何某驾驶粤BDX542号牌重型自卸货车,正沿深南大道沙河东路北往南行驶至沙河东路口。变更车道过程中,货车车身右侧与同方向相邻车道由驾驶人唐某驾驶的粤B6S86F车身左侧及由驾驶人刘某驾驶的粤B3X37T车身发生碰撞,事故造成三车不同程度损坏,现场无人员受伤。
在进一步的调查中,深圳交警发现这辆货车背后的故事,并不简单,粤BDX542重型自卸货车属深圳市某工程有限公司,未办理深圳市交警部门签发的道路通行证。在事故发生后,肇事车辆粤BDX542被民警带至同乐扣车场过磅,经测重,该车核定载质量为16吨,实载质量为44.93吨,超出核载质量28.93吨,超载率为180.81%。
此次事故,由重型自卸货车驾驶人何某,在车辆未办理通行牌证的情况下,早高峰期间超量装载在禁行路段行驶,且驾驶过程中变更车道未确保安全驾驶导致,何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驾驶人唐某、刘某不负事故责任。
为此,民警对驾驶人何某开具了事故责任认定书,并对驾驶人何某驾驶重型货车“冲禁令”的违法行为罚款1000元,记3分;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罚款300元,记2分;未随车携带行驶证的违法行为,罚款100元,记1分。
另外,民警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25条第1款相关之规定,暂扣该超载车辆。接下来还将按照“一超三罚”规定对驾驶人超载的违法行为做出罚款5000元,记6分,对车辆所属公司罚款10000元,对使用单位罚款20000元的处罚。
驾驶人何某罔顾禁令,超载上路,未确保安全驾驶导致事故发生,被累计记满12分,其驾驶证将被强制降级。深圳交警将继续加强大型货车源头管理,加强大型货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教育,对于大型货车各类交通违法予以高压严打态势,进一步维护我市道路出行秩序,确保市民出行安全。
深圳交警提醒各位货车驾驶人以及单位,浑水摸鱼的结果只会是让自己踏上违法道路,并为此付出不可估量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