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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骑自行车追尾公交车,人车两伤还得负全责!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 2018-09-26        [ 内容纠错 ]

  为了快一点,近一点,总有自行车不顾交通规则,奋不顾身往机动车道上驶去,将自身的安危置之脑后。

  2018年8月14日17时40分许,钟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在盐田区东海道由南往北方向行驶至盐田区东海道德邦物流路段时,车头与同车道前方由王某驾驶的公交车车尾发生碰撞。事故造成两车部分损坏及钟某受伤。

(图:电动车与公交车相撞)

  不戴安全头盔,擅自走上机动车道,不仅威胁到自身安全,也影响了机动车辆正常行驶,在此次交通事故中,自行车负全责。

  深圳交警提醒市民,行驶非机动车需注意以下几点:

  一、安全头盔很重要

  驾驶非机动车佩戴安全头盔,相当于轿车驾驶员所系安全带,是人遇到危险后的最后一道防线;且电动车自行车的车速在20-25km/h,比一般的自行车车速15km/h要快,因此出现事故的概率比较大,后果会更严重,所以必须戴安全头盔,慢速行驶。

  二、被看见,更安全

  夜间行车时应穿戴用反光材料制作的衣服,应在非机动车身周围显眼位置加贴车辆反光贴。

  三、有证才能上路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前,必须向车辆管理机关领取号牌、行驶证。

  四、遵守交通规则

  遵守交通信号、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的规定,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和管理。

  五、请走该走的路

  遵守右侧通行原则、各行其道原则和确保安全通行原则。

  六、借道通行要谨慎

  借道通行时,应当让在其本道内行驶的车辆或行人优先通行,在本车道受阻不能正常行驶时,准许在受阻路段内驶入机动车道;通过人行横道时,应注意避让来往行人。

  深圳交警再次提醒各位家长,12岁以下的儿童禁止驾驶非机动车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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