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深圳交警刚学了一个词“大猪蹄子”,一开始交警还不知道这个词啥意思,直到最近交警亲眼目睹某人所作所为,才真正理解什么叫“行走的大猪蹄子”。
2018年9月30日凌晨1时37分许,深圳交警接报称在中青一路双语幼儿园路段发生一起小车刮碰的交通事故,无人受伤,但肇事司机疑似醉驾,已经开车逃逸。
执勤民警立即赶赴现场,经询问周边群众,确定肇事车辆逃往中青一路御景台停车场的线索后,民警立即前往御景台停车场找到肇事小车,肇事小车车尾有碰撞损坏痕迹,并且损坏痕迹与被碰车辆的损坏痕迹相符。随即,民警让该停车场物业管理员联系肇事司机到停车场处理。
嫌疑人谢某到达停车场后,深圳交警发现谢某是浑身酒气,面对交警的质问,谢某是连连否认还满口胡言,当交警对其进行询问时,谢某是拒不承认自己开了车,并且谎称自己“没有撞车”。当交警接着询问并让谢某把车钥匙拿出来,谢某依旧连连否认称“我没有钥匙”,更叫交警“刮目相看”的是,随后谢某竟将毫不知情的妻子拖下水,谎称是自己妻子开的车,是真是假当面才能说清楚。
于是深圳交警带着谢某到其家中取证件,谁知在其家门口,谢某对着前来开门的妻子开口就说是你开的车!然而谢某妻子廖某对此全然不知,并表示自己一整晚都在家中,正当廖某表示监控可证明自己没有外出时,谢某又提了一句:然后呢,你开车了吗?谢某妻子廖某当场崩溃,向民警控诉刚刚两人吵架自己被打,如今再被丈夫诬陷,廖某指着谢某破口大骂垃圾男人!
执勤民警通过调取监控录像,确认谢某就是醉驾撞车后逃逸的肇事司机无误,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其吹气值高达298mg/100ml,随后经抽血鉴定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316.73mg/100ml,达到危险驾驶的标准。
(图:肇事司机谢某)
你那张嘴能骗人,胃里的酒可骗不了人,而当交警了解了整个事发过程后,对这个“大猪蹄子”是又一次“另眼相看”。
9月29日晚,谢某开车前往一饭店与俩朋友吃饭,将车停在中青一路路边,吃饭期间三人共享了一瓶茅台白酒,后又喝了一些啤酒。饭局结束后,谢某步行回到家中后,酒精上头,在家中胡搅蛮缠,与妻子大吵了一架。23时左右,谢某从家中出来到楼下便利店买了两瓶啤酒喝。
直至9月30日凌晨1时,谢某前往吃饭时停车的地方准备将车开回家楼下的地库,结果倒车时车尾与停放在路边的一辆白色小车左侧后车门发生了碰撞,谢某下车查看认为对方车辆损坏不严重,便继续驾驶。在向前行驶过程中车头再次撞向停在另一边车道的一辆小车车头左轮毂,造成三车部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谢某驾车逃离事故现场,附近小区物业管理员目睹了经过,前往小区找到了被撞小车车主,被撞小车车主选择报警处理。
经调查认定谢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现如今犯罪嫌疑人谢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于2018年9月30日被刑事拘留。
喝两次酒,撞两次车,肇事逃逸还诬陷亲人,“大猪蹄子”不是你还能是谁,酒后驾驶的危害交警可是说了好多次了,但是总有人屡教不改屡劝不听。从9月30日至10月2日,深圳交警共查获酒驾58例、醉驾53例,无论是白天还是黑夜,深圳交警严查酒驾行为,“醉猫”你别想逃!无论何时无论何地,千万不要怀有侥幸心理,不然,下次故事的主角就是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