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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交警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教育纠正行动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9-01-29        [ 内容纠错 ]

  据交通事故数据分析,近几年每年全市交通事故的死亡人数中,40%与电动自行车有关,在这些涉及电动自行车事故中90%的致死原因是头部颅脑损伤,且不戴头盔的致死率远远高于其他因素。

  为进一步减少和预防涉及电动自行车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提高驾驶人员驾驶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的交通安全意识,1月28日起,深圳交警组织开展“交通安全从头开始”暨电动自行车“戴头盔,保安全”专项教育纠正行动。深圳交警在执法中会对未佩戴头盔的电动车驾驶人进行人脸识别比对和信息采集,今后,多次未佩戴头盔,可是会被纳入黑名单的哦。

  一、人脸识别分级处理

  识别没有(初次)不戴头盔教育纠正记录的人员,对本次行为进行记录,对其进行安全警示教育,让其通知亲朋好友送头盔、签订承诺书后,对当事人不予处罚,车辆予以放行。

  识别有1次不戴头盔记录的,对本次行为进行记录,对其进行安全警示教育,让其通知亲朋好友送头盔、签订承诺书后,对当事人不予处罚,车辆予以放行。

  识别有3次(含)以上不戴头盔记录的,对本次行为进行记录,依法对车辆进行暂扣,系统将该类人员信息 纳入黑名单库。

  不戴头盔电动车驾驶人,驾驶特殊行业已备案车辆的,对本次行为进行记录,直接按“冲禁令”对车辆进行暂扣。

  头部是人体最脆弱也是最致命的部位,为了提高市民的安全意识,深圳交警以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较为突出重点路口,设立“戴头盔,保安全”教育纠正点,对违规违法者进行安全教育,并重点加强特殊行业电动自行车的各类交通违法查处。

  二、开展警示安全教育

  组织不戴头盔电动车驾驶人统一穿黄色马甲,在设定的教育区内观看电动车专题事故录像和交通安全教育警示片,通过真实的案例和画面,让当事人对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交通违法行为给人身安全带来的严重后果有直观的感受。

  三、开展文明劝导

  组织接受完安全教育培训的不戴头盔人员,在路口手持小红旗,对行人和非机动车冲红灯、不按道通行等不文明行为进行有效劝导,亲身体验路面交通的复杂性和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重要性。

  四、警示一人,教育一片

  依据分级处理的1、2类情形,要求不戴头盔电动车驾驶人,通知其亲友送安全头盔,以此扩大教育范围。

  五、1对1安全普法教育

  对不戴头盔驾驶人进行1对1的安全普法教育,责令做出承诺,签署保证书,并进行系统备案,增强当事人接受教育的深刻印象。

  一点点改变,有很大的差别,头盔的佩戴可以护你安全,所以骑车时别忘了一句话:安全,从“头”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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