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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0075436811/2026-00062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6-02-02
名称: 电动自行车进入高速公路危害大
文号: 发布日期: 2026-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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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进入高速公路危害大

发布日期:2026-02-02  浏览次数:-

  一、速度差巨大,易酿成严重碰撞

  高速公路车辆速度较快,而电动自行车实际速度远低于机动车。巨大的速度差使得后方高速车辆极难及时发现和判断电动自行车的慢速移动,极易发生追尾。

  二、车辆安全防护为零

  电动自行车没有任何碰撞保护结构(如保险杠、车身框架),没有安全带、安全气囊。一旦发生事故,人体将直接承受全部冲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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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动自行车高速路逆行,连人带车被撞倒。

  三、稳定性差,易受气流影响

  电动自行车车身轻、重心高。高速行驶的货车、客车经过时产生的强大横向气流(侧风)极易导致电动自行车失去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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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动自行车违规开上快速路,车辆突然撞上护栏,两人摔倒在地。

  深圳交警在此提醒广大电动车骑行者:务必遵守交通规则,牢记“三不一戴”“早点走、靠右行、慢慢开”。(来源:“深圳交警权威发布”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