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产损失事故;
(二)受伤当事人伤势轻微,各方当事人一致同意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伤人事故。
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由一名交通警察处理。
| 索引号: | 114403000075436811/2025-00658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5-11-28 |
| 名称: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以下道路交通事故,但有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犯罪嫌疑的除外。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5-11-28 | |
| 主题词: | |||
(一)财产损失事故;
(二)受伤当事人伤势轻微,各方当事人一致同意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伤人事故。
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由一名交通警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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