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八十条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记满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现公告附件所列机动车驾驶证作废。
附件:1、2025年4月初领实习期满分注销驾驶证列表
2、2025年4月增驾实习期满分注销驾驶证列表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2025年5月16日
附件:
索引号: | 114403000075436811/2025-00249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 成文日期: | 2025-05-16 |
名称: |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未收回机动车驾驶证作废的公告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5-05-16 | |
主题词: |
依据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八十条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记满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现公告附件所列机动车驾驶证作废。
附件:1、2025年4月初领实习期满分注销驾驶证列表
2、2025年4月增驾实习期满分注销驾驶证列表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2025年5月16日
附件:
主办单位: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联系方式:0755-83333333
粤公网安备44030402002888号
粤ICP备11069486号-1 网站标识码:4403000014网络支持 IPv6 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