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符合下列条件的即可申请保留。
(一)在办理机动车迁出、共同所有人变更、转让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两年内提出申请。
(二)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且使用原号牌号码一年以上。
(三)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温馨提示: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办理机动车变更登记、转让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更新指标申请。更新指标通过后,在6个月内使用指标申请机动车登记时,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
索引号: | 114403000075436811/2025-00055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 成文日期: | 2025-02-06 |
名称: | 保留原车牌号码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5-02-06 | |
主题词: |
答:符合下列条件的即可申请保留。
(一)在办理机动车迁出、共同所有人变更、转让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两年内提出申请。
(二)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且使用原号牌号码一年以上。
(三)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温馨提示: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办理机动车变更登记、转让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更新指标申请。更新指标通过后,在6个月内使用指标申请机动车登记时,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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