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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0075436811/2024-00434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成文日期: 2024-09-03
名称: 自行协商的规定流程?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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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协商的规定流程?

发布日期:2024-09-03  浏览次数:-

  答: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采取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等方式固定证据后,立即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造成交通堵塞的,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