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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0075436811/2024-00268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成文日期: 2024-05-30
名称: 我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发生故障了,只打开了双闪灯忘记放警告标志会被交警处罚吗?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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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发生故障了,只打开了双闪灯忘记放警告标志会被交警处罚吗?

发布日期:2024-05-30  浏览次数:-

  答:尊敬的市民朋友,您好,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干道行驶,遇紧急情况临时停车未按照规定设置警示标志的,处五百元罚款。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一款规定: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或者设置警告标志的,一次记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