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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0075436811/2023-00437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成文日期: 2023-10-27
名称: 我在交警大队窗口或交管12123等交通违法处理平台打单后,忘记缴纳罚款,会产生滞纳金吗?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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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交警大队窗口或交管12123等交通违法处理平台打单后,忘记缴纳罚款,会产生滞纳金吗?

发布日期:2023-10-27  浏览次数:-

  答:尊敬的市民朋友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或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