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大道检修工程已施工完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我局决定恢复滨海大道(深湾立交至沙河东立交段)东往西方向通行,现通告如下:
一、自2026年8月9日起,恢复滨海大道(深湾立交至沙河东立交段)东往西方向通行。
二、车辆驾驶人及行人在上述时间内经过上述路段时,留意导航提示,服从交通警察指挥。
三、本通告自发布之时生效,往期通告与本通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本通告内容为准。
特此通告。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026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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