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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圳驾驶机动车“闯红灯”会被如何处罚?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 2025-03-30        [ 内容纠错 ]

  答:尊敬的市民朋友,您好,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2019年修正)第二十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处五百元罚款。一年内有前款行为三次以上的,从第三次起每次处一千元罚款;五次以上的,除罚款外,从第五次起每次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三个月。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63号)第十条第八款规定: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一次记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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