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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驾驶人身体条件检查相关事项的通告
https://szjj.sz.gov.cn    2011-10-21    信息来源:     [ 内容纠错 ]
归档时间 2011-10-21

尊敬的驾驶人

  为进一步规范驾驶人身体条件检查,从20111024日起,在全市全面推行驾驶人体检数据联网传输措施,以确保驾驶人体检数据的真实、有效性。目前,我市已与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联网的医院有41详见附件,驾驶人在办理初学申请、军警换证、境外换证、期满换证、达到规定年龄换证、转入并年度体检、转入并期满换证、恢复驾驶资格、年度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等相关业务时,可登录深圳市网上深圳交警https://szjj.sz.gov.cn/查询联网医院地址及联系电话,自行选择联网医院进行身体条件检查,获取《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和体检回执。联网体检医院将驾驶人身体条件的相关数据上传至车管所。其中,驾驶人在办理初学申请、军警换证、境外换证、期满换证、达到规定年龄换证、转入并年度体检、转入并期满换证、恢复驾驶资格时,仍需向车管所提交《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和体检回执纸质证明,以便车管所留存归档备案。驾驶人在办理年度提交身体条件证明业务即年审业务时,不需携带纸质证明到车管所办理。特此通告。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车辆管理所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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