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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闯红灯罚20元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 2012-12-14        [ 内容纠错 ]

  不能让“中国式过马路”成为文明出行的硬伤!在严查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行为后,深圳交警又对行人乱闯红灯违法行为动起真格。昨天下午,有市民在华强红荔路口闯红灯之后,或缴纳20元罚款,或穿上“绿马甲”协助交警维持交通秩序。

  下午2时30分许,华强路上车流人流不断。尽管红灯亮着,还有交警执勤,但仍有部分市民闯红灯过马路。福田交警大队民警拦住一位傅先生,“对不起,你闯红灯了!”傅先生连称自己疏忽,愿意接受处罚。另一位中年男子被交警拦下后,一度难以接受。“我刚从农村来,不知道不能闯红灯!”当得知要进行处罚时,他开始有些抗拒,但经交警耐心劝导,他表示知错,并爽快地交了罚款。随后,有两位闯红灯的年轻人自愿选择维护交通秩序,交警对他们现场培训后,他们就“上岗”执勤了。

  据了解,深圳交警在全市设置58个组对行人、非机动车的“绿马甲01”整治行动,查处行人、非机动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731宗,其中519人接受罚款,212人穿“绿马甲”执行社会服务令。在此次行动中,因“行人闯红灯”接受罚款的共有439人。

  根据目前法律法规规定,行人通过设置有交通信号的路口,未按照交通信号的指示通行的,将罚款20元。由于警力有限,对一群人的“中国式过马路”,交警也只能是“逮一个算一个”,有些行人也可能会拒绝接受处罚。据了解,交警可以对乱闯红灯的违法行为进行现场处罚,违法行人也可以通过银行缴纳罚款。

  深圳交警表示,如果市民实施交通违法行为,逾期不接受处理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逾期未缴纳罚款的,按处罚金额每日加处3%罚款,加处罚款金额最高不超过本金。违法行为人已领取机动车驾驶证的,将一律停止办理驾驶证相关业务。违法行为人尚未领取驾驶证的,将不予办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业务。”

  目前,公安部正在研究推动把公民交通安全违法记录与个人信用、保险、职业准入等挂钩的工作。届时,深圳交警将根据有关规定,对逾期不接受处罚的,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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