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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开展“僵尸车”第3次集中排查清理行动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 2013-08-14        [ 内容纠错 ]

  根据交警开展排查清理“僵尸车”工作安排,8月14日上午9时30分至下午17时,交警组织各辖区大队民警,对辖区僵尸车进行第三次整治行动,各交警大队组织警力采取分片巡逻的方式,对辖区内所有道路、特别是小路、死角等进一步排查清理,力争通过此次行动将漏网之鱼清查干净,使我市道路基本无僵尸车存在。

  上午10许,交警行动指挥部接到市民举报,在龙华辖区的福兴路的一条未知名的小路口,停着一辆货车,已经差不多1年没动过了。接到报警后,民治交警中队民警前往现场核查,确实发现一辆蓝色的小型人货车,车厢锈迹斑斑,前轮的轮胎都已经干瘪,透过玻璃看到驾驶室内已经满是灰尘,车窗玻璃上贴着的检验标志也是2011年的字样,经过交警查询该车确实年审过期达1年以上,符合僵尸车拖扣的条件,于是民警让拖车将车辆拖移。有住在旁边的住户说这辆车是车主弃之不用的,长期放在这里就是利用车的货箱装一些杂货和空的煤气瓶,这辆车停在这个小路口确实挡路。民警表示,通过近一个月行动,现在很少发现有僵尸车了,希望市民发现了继续举报,可以通过@深圳交警 官方微博、拨打84469111向交警举报的“僵尸车”违法线索,交警将及时进行清理。

  市民举报“僵尸车”,经调查有下列违法行为,并经查证属实的,予以奖励:

  1、举报属使用假牌、套牌、无牌以及报废摩托车的,单辆奖励200元(以下货币均指人民币);对于举报属同一单位使用多辆或同一举报人举报多辆的,最高奖励累计不超过2000元。

  2、举报属使用假牌、套牌、无牌以及报废汽车的,单辆奖励1000元;对于举报属同一单位使用多辆或同一举报人举报多辆的,奖励最高累计不超过5000元。

  3、举报属故意变造、遮挡车辆牌号的,每辆给予奖励100元。

  4、举报非法改装、加装车灯及其它非法装置的,每辆给予奖励100元。

  5、举报车辆超过3年(含)以上未年审的,每辆给予奖励100元,奖励最高累计不超过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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