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网络投票、专家评审等重重环节,由中共深圳市委政法委员会、深圳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深圳市法学会主办的深圳2015年“十大法治事件”评选结果正式揭晓。深圳市公安局推荐的“拉链式”交替通行方式,荣获“2015年十大法治事件”之一。
“拉链式”交替通行在国内多个城市早已有之,但像深圳全市全面长期推广的城市则罕见。评审专家认为,小小拉链通行,有助于解决交通大问题。深圳交警循序渐进、管罚齐下、周全应对,成为全国表率。拉链通行,不仅有助于减少事故、提高通行效率,更有助于培养市民遵守规则、文明礼让的意识和习惯。文明驾车小“拉链”,深圳法治大进步。
深圳交警坚持法治先行,先明确建立相关规范,制定了全国首创的五个“交替通行”相关工作标准。该政策经过三个多月推行,至有公开数据统计的1月下旬,综合考虑车速提升及事故下降情况,交替通行各路口通行效率提升明显,使得深圳车辆驾驶人对城市交通文明有新的理解。
力争打造城市交通新“名片”
推行拉链式通行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城市车主让行率很低。车辆抢道的行为,不但增加了交通事故的风险,还降低了路口的通行效率。据采样统计,车辆抢道争行是深圳道路收窄等“瓶颈”路口的拥堵及引发擦碰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日常高峰期间平均通行车辆中,主动让行的车辆仅占5%;因抢道引发交通事故约占路口事故总数的40%,每宗事故影响通行时间平均达15分钟以上;如车辆主动交替通行,预计相关路段通行效率可提高10%至20%。
那么,为何要选择交替通行?根据深圳交警实地调查比较,交替通行是特定路口、路段兼顾安全与效率的最佳规则。提倡交替通行,一是能够减少事故,提高通行效率,有效规范车辆合流时的行车秩序;二是提升道路交通文明,有利于培养文明有序、礼让在先的良好行车习惯,提升深圳交通文明形象。
实际上,交替通行是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的通行规则。而且,推行交替通行是深圳交警除了绿色出行之外着力打造的另一张“名片”。
深圳交警在学习借鉴国内外“交替通行”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在标志标线设计、视频自动抓拍、通行规则制定、处罚依据、宣传引导、发动市民参与等多方面形成一整套“交替通行”系统规划。
2015年10月12日,深圳交警正式向全市发布,力争在2015年底前,在全市初步形成“交替通行”的良好行车风气。
执法的目的在于倡导文明礼让
深圳交警坚持法治先行,先明确建立相关规范。
记者了解到,在2015年10月12日之前,“机动车交替通行的具体通行规则”“违反交替通行的行为导致发生事故认定标准”“交替通行路口交通设施建设标准”“查处违反交替通行的行为执法标准”“电子警察自动抓拍违反交替通行的行为具体标准”等五个“交替通行”相关的五个工作标准已经在深圳交警局制定,做到规范明确、依法行政。五个“交替通行”相关工作标准均为全国首创。
通俗而言,交替通行的通行规则是“先右后左,方便你我”,两条线的车辆在通过特定路段时,像拉链一样交替通过,有利于快速通过和减少擦碰事故。到达汇流位置(即应交替通行的位置)时,左侧车道车辆让右侧车道1辆车先行,“先右后左”,而后交替通过。
深圳交警从2015年10月12日起,首批推出40个交通流量较大、高峰期易拥堵、符合交替通行条件的路口路段,配备清晰明了的标志、标牌、标线,安装视频抓拍设备,以点带面,逐步推广。这次第一批推出的40个路口,可分为匝道合流处、两车道路段交汇处以及多车道路段交汇处三种类型。
为便于市民识别及理解,深圳交警在充分征集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创新设计了交替通行路口的交通设施标准。同时,深圳交警还针对违反交替通行行为,设计、启动了电子警察自动抓拍系统,该系统为全国首创,实现了该类违法行为的自动抓拍;同时还配套设置了一些LED显示屏,对违法车辆的信息进行实时曝光。
依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交警部门对未按照交替通行规则行驶的车辆驾驶人处300元罚款;一年内有3次以上的,从第3次起每次处500元罚款。
在开始实行过程中,还是有不少车主有误解。比如有的车主称“看到‘交替通行’标志标线的时候已经太晚了”,有的反映“右侧车道车辆迟迟不走怎么办?”有的则说“有些路段明明可以两辆车并行,为何要实行‘交替通行’呢?”。关于“交替通行”执法的种种问题,一时引起市民热议。
“执法的关键在于让不让”。市交警局科技处科研所副所长曾令根说,执法的目的并不在于处罚,而是在于倡导文明礼让的行车习惯。
全面推广交替路口事故率降三成
对于新事物,深圳交警特意准备了一个“适应期”,通过宣传、整治和敬告,使得车辆驾驶人了解这一新鲜事物。
2015年10月12日至11月1日为宣传、教育过渡期,过渡期内重点开展全面宣传,对违反交替通行行为的驾驶人,一律进行敬告,不予处罚。2015年11月2日起(过渡期结束后),交警将正式开展查处,对违反路口“交替通行”行为正式实施处罚。同时,深圳交警强调,违反交替,事故全责。有奖举报,让全民参与。
2015年11月2日起,深圳交警正式在全市范围内对违反“交替通行”行为的车辆实施处罚。首日共139辆车被查处。一周查处违法车辆471辆。行动第二周,共查处624宗。这时,交替通行路口通行率已高达90%。
届时,交替通行率比实施之初提升近五成。福田、罗湖区交替通行最为明显。福田区有交替通行路口17个,目前整体交替通行比例由实施前的46.9%提升至目前的89%,提高了42个百分点,相关路口事故下降约15%,通行效率提高17%。
随后,深圳巴士做了表率,加入交替通行队伍,而嘀嘀出行、E代驾、嗒嗒巴士、凯立德地图、高德地图和百度地图等6家公司互联网公司也积极推广交替通行政策,打开百度地图的移动客户端,就会有推广深圳交警交替通行政策的页面。
经过短短3个多月的行动,从2015年11月2日至2016年1月21日,交警现场敬告、引导车辆7万余辆次,查处机动车交替通行违法8739宗,路口通行效率及秩序良好。其中,今年1月1日全市全面推行交替通行,查处违法行为1566宗,日平均查处量较去年下降35.5%。
通行效率明显提升,事故率则明显下降。为评估交替通行近期效果,交警对道路数据进行了采样分析。从车辆通行速度来看,早晚高峰、平峰及夜间路口车速均明显提升,同时所有路口事故率较实施交替通行前下降33.4%(如春风高架路口,实施后每周平均交通事故由36宗下降至24宗);综合考虑车速提升及事故下降情况,交替通行各路口通行效率提升明显。
深圳市交警局局长徐炜介绍,2016年深圳交警继续深入推进“拉链式”交替通行,在其他未施划交替通行标识、但符合“车道减少的路口、路段”,以及因事故、拥堵等原因导致“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经营性停车场推行“拉链式”交替通行,进一步提升深圳道路交通文明水平。(来源:南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