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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原特区外已开始限行外地车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 2016-04-18        [ 内容纠错 ]

  4月15日,我市机动车“限外令”扩展到原特区外,也就是在罗湖、福田、南山、盐田四区继续保持现有的限行政策的基础上,原特区外部分区域、路段开始实施外地车限行政策。

  根据限行的处罚规定,工作日早晚高峰期间(7时至9时,17时30分至19时30分),“车牌识别系统”等监控设备监测到非深号牌载客汽车在深圳限行道路、限行时段有行驶记录的,第一次、第二次不予处罚,自第三次起依法处罚,罚款300元,记3分。每辆外地车一个工作日在限行时段在多条限行路段被多次记录的,交警部门只做一次违法记录,只处罚一次。

  与此同时,外地车每月仍然可以通过深圳交警官方网站、官方微信等方式每月申请一天在限行时间、限行区域内行驶。

  值得注意的是,曾经在原特区内用完两次免罚机会或是被处罚过的,在原特区外的限行区域、路段依然有两次的免罚机会。限行政策设置了一个月的缓冲期,也就是到5月15日。从5月16日起,交警部门对在原特区外的外地车冲禁令行为开罚。

  限行区域与道路

  一、龙岗区

  1、区域一:东起龙城大道(含龙城大道),西至黄阁路(含黄阁路),南起龙翔大道(含龙翔大道),北至龙平西路(含龙平西路)及其合围区域内道路。

  区域二:东起坂雪岗大道(含坂雪岗大道),西至五和大道(含五和大道),南起雅园路(含雅园路),北至雪岗北路(含雪岗北路)及其合围区域内道路。

  2、道路:坂雪岗大道。

  二、宝安区

  1、区域:东起前进一路、二路(含前进一路、二路),西至新湖路(含新湖路),南起湖滨西路、中路(含湖滨西路、中路),北至西乡大道(不含西乡大道)及其合围区域内道路。

  2、道路:宝安大道。

  三、龙华新区

  1、区域:东起梅观高速(不含梅观高速),西至福龙路(不含福龙路),南起南坪快速(不含南坪快速),北至机荷高速(不含机荷高速)及其合围区域内道路。

  2、道路:观澜大道,大和路,沿河路。

  四、光明新区

  道路:光明大道。

  五、坪山新区

  道路:中山大道。

  六、大鹏新区

  道路:迎宾路。

  限行时间内进出口岸车辆按指定线路不限行

  (一)深圳湾口岸:沿江高速、东滨隧道、东滨路、沙河西路。

  (二)皇岗口岸:广深高速、皇岗路(皇岗口岸段)、百合路、同庆路、福田南路(皇岗口岸段)。

  (三)福田口岸:广深高速、桂花路、国花路、裕亨路。

  (四)罗湖口岸:布吉路、文锦北路、泥岗东路(洪湖西路至洪湖立交段)、洪湖西路、人民公园路、和平路、沿河南路辅道东行方向(人民南路至文锦南路段)、文锦南路、文锦中路。

  (五)文锦渡口岸:布吉路、文锦北路、文锦中路、文锦南路。

  (六)沙头角口岸:盐坝高速、盐排高速、深盐路、沙盐路、沙深路。

  四种情况不受限

  1、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2、持道路运输证件的客运车辆(不含租赁小汽车)。

  3、香港号牌(含香港内地牌和内地香港牌)、使领馆号牌车辆。

  4、对运送危重病人、救助危难的外地号牌车辆违反限行规定的,车辆所有人、驾驶人于24小时内申报,经核实的不予处罚。

  三类外地车可办临证

  一、第一类:中央、省市各级政府驻深办事机构所属非深圳号牌载客公务汽车,确需在工作日早晚高峰限行时段、路段内有通行需要的;

  二、第二类:驻深工程建设单位所属非深圳号牌载客公务汽车,确需在工作日早晚高峰限行时段、路段内有通行需要的;外地工程建设单位参与深圳市政府工程建设的,需提供中标通知书。

  三、第三类:因参办全国、全省性大型会议、展会或其它大型活动,确需在工作日早晚高峰限行时段、路段内有通行需要的。

  交警部门暂不予受理个人提出的办理《通行证》申请。

  第一、二类通行证有效期限为6个月,第三类通行证有效期限为7天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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