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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交警正式成立即时配送行业交通安全联盟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 2018-05-04        [ 内容纠错 ]

  为督促企业履行企业社会责任,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深圳交警指导深圳市食品行业协会、电动自行车行业协会及各外卖企业建立“即时配送行业交通安全联盟”(简称“即安联”)于5月3日正式成立,通过共建、共管、共治的多项举措,规范行业自身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努力将即时配送行业交通出行打造成交通文明的风景线。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深圳市食品行业协会、电动车自行车行业协会、相关即时配送企业负责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了“即安联”成立仪式,相关企业负责人分别签署了《即时配送行业交通安全联盟公约》。

  近年来,即时配送行业发展迅速,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商品流通、便利群众生产生活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部分即时配送企业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忽视交通安全的倾向也比较严重,对配送时效的考核指标不科学,使用超标配送车辆,配送员为“争抢”时间乱穿乱行,有的甚至引发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不仅扰乱了交通秩序,还损害了企业、员工和市民群众的利益。经统计,我市目前较大的各外卖送餐平台企业7家,分别是美团、饿了么、盒马、达达、点我达、百胜、麦当劳,共有专属及加盟配送员工近2万人,每日车均行驶里程达60公里。

  2018年以来,全市发生涉及即时配送电动车交通事故7起,死亡4人,受伤3人;深圳交警共查处涉及即时配送行业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35164宗,占电动自行车违法总数9.8%。深圳交警指导联盟成员,共同制定公约内容,并将采取相关措施加强,即时配送行业电动自行车日常管理,具体内容如下:

  一、共同建立行业准入及配时标准

  通过制定规范合理的市场竞争规则,促进企业的有效竞争。由共管联盟制定行业准入标准及配送人员准入标准,通过管理制定约束和纠正,确保即安联共同监管到位。通过改变各企业外卖平台派单流程,取缔快速送达的考核机制,从取餐出餐时间加强配送平台对餐饮企业的考核,制定合理送餐时间,在合理场景正负误差不大于5分钟。相关准入标准由食品行业协会牵头对外实施公布。

  二、共同制定车辆及规范标准

  (一)深圳即时配送行业、电动自行车行业标准

  1.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0km/h,当时速达到15km/h时电动自行车要发出报警提示音。

  2.整车质量要小于38kg。

  3.电动自行车骑行每30分钟,人工脚踏板骑行距离不得低于7km。

  4.车辆必须配置减震装置,提高配送员工作的舒适性。

  5.车辆前后灯、刹车灯、转向灯必须配置齐全。

  6.电动自行车保险必须为骑行本人以及可能造成伤害的第三方进行双方投保,双方投保金额均不低于10万元。

  7.车身需烤荧光黄或者荧光绿等具有反光效果的颜色,提高车辆在路上的辨识度。

  8.车身前后要悬挂备案号牌。

  9.车辆行驶过程中要有鸣响装置,提醒路人注意躲避。

  (二)深圳即时配送电动自行车装载标准

  1.配送电动自行车在后轮两侧安装的载物托架不得超出车把0.15米,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

  2.配送备案电动自行车不得载人,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三)共同建立八个统一、六个不准

  即时配送交通安全联盟共同建立“八个统一”、“六个不准”,即:

  1.统一安全制度、统一培训上岗

  2.统一车辆标准、统一备案编号

  3.统一购置保险、统一信用管理

  4.统一佩戴头盔、统一服装样式

  5.不准使用超标电动自行车

  6.不准载人或实施非法拉客

  7.不准超载、不准冲红灯

  8.不准走机动车道、不准逆行

  三、共同建立配送驾驶人员管理规定

  驾驶获得备案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安全驾驶,听从交通警察的指挥。

  一是驾驶人须在交警惠民平台注册驾驶员星级用户,成为星级用户后必须在网上答题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驾驶备案车辆。即时配送企业新入职的配送员工,必须接受岗前交通安全教育学习,并参与路面交通劝导体验。二是上路行驶须佩戴头盔,头盔佩戴情况涉及配送员工的生命安全,凡是未佩戴头盔上路行驶的,一律以未备案车辆实施查处。三是上路行驶,驾驶人员应佩戴工作证件、穿着反光背心或具备反光效果的工作服,反光背心或工作服要粘贴具有反光效果的可识别的号码,该号码与车辆备案号即车牌保持一致。凡是未着具备识别号码的反光背心或反光工作服上路行驶的,一律取消车辆备案登记,按规定进行查处。

  四、共同建立统一信用管理体系

  (一)落实配送员工公约交通违法三级管理机制

  即安联根据交警共享调度中心提供的各企业外卖骑手交通违法数据情况,每周向外卖企业进行通报,并督促配送企业要严格落实三级处罚机制对违法人员实施教育培训。一年内,配送员工因冲禁令、冲红灯、逆行、走机动车道、违法载人载物、驾驶超标车辆“六大”交通违法被交警查处的,第一次被交警处罚的,停止使用备案电动自行车配送一周;第二次被交警处罚的,停止使用备案电动自行车配送一个月;第三次被交警处罚的,纳入黑名单(纳入黑名单的一年不得在纳管平台使用备案电动自行车实施配送)。

  (二)落实企业交通安全公约管理及培训机制

  各企业要对配送网点及配送人员制定交通安全管理机制,各企业要要求各网点明确1名管理人员负责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每个配送网点至少各配备1名培训主管、配送主管、车队主管。各企业每月对各网点的培训主管、配送主管、车队主管至少开展1次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各网点每半月对配送员工开展1次交通安全教育培训。上述每次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小时,并登记建册。

  (三)强化企业交通事故主体责任

  对各外卖配送车辆发生一般以上伤亡交通事故负次要责任的,由企业组织对辖区涉事网点安全经理、车队主管、培训主管、配送主管到相应辖区交警大队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参与路口引导管理1天;负同等责任的,由企业组织对辖区涉事网点安全经理、车队主管、培训主管、配送主管到相应辖区交警大队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参与路口引导管理2天;负主要责任的,由企业组织对辖区涉事网点安全经理、车队主管、培训主管、配送主管及所有配送员工到相应辖区交警大队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培训1天,并参与路口引导管理2天。

  五、创新交通违法人脸识别及备案号码识别

  针对特殊行业从业人员驾驶电动自行车冲红灯、行驶机动车道、不戴头盔的三种交通违法行为,深圳交警将通过路面高清视频设备,运用人脸识别技术,将捕捉的交通违法当事人的人脸信息、车辆备案号牌及工服的备案放大号信息在信息库内进行比对重点查处。

  六、创新双重奖励监管举报违法机制

  深圳交警联合即时配送行业设立双重奖励举报机制,扩大即时配送行业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交通违法监督覆盖面,鼓励市民参与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重点对即时配送行业员工驾驶电动车冲红灯、逆行、不戴安全头盔、不穿着工衣等交通违法实施举报监督。

  市民对上述交通违法举报,并通过交警举报中心审核通过的,深圳交警每1宗奖励50元人民币,每人每月封顶奖励500元人民币。同时,相应即时配送企业也对每1宗交警审核通过的交通违法举报,奖励举报人价值50元的代金券或免餐券,每人每月封顶奖励价值500元的券或免餐券。

  相信随着行业制度的完善,市民的出行安全更能得到保障,为了这座城市,为了美好的未来,深圳交警将会继续加油,为市民创造安全舒适的出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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