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10日,在光明区玉塘街道松白路与长凤路交汇处,发生一宗大型普通客车与二轮自行车碰撞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造成1人当场死亡。根据领导指示要求,区交安办主任、深圳交警光明大队伏守杰大队长立即组织光明交通运输局、玉塘办事处及长圳社区相关负责人前往事故现场调研。
期间,现场调研人员围绕事发路段交通设施是否完善、路口设置是否合理及沿线道路占道施工是否规范进行排查。经现场调研,发现由长凤路右转进入松白路的大量车辆不走辅道,直接拐进主干道,与松白路由南往北行驶的车辆形成交织,且该路口未见相关安全警示标志,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各单位结合部门实际工作,现场研究整改措施并达成了以下共识:一是在松白路长凤路口开设路口并设置交通信号灯,同时封闭松白路玉昌东路“T”字路口;二是由交通运输局对开设路口及封闭路口进行设计、组织施工;三是由交警大队对开设路口的交通信号灯进行设计及建设;四是由施工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局有限公司,落实隐患整改,提高安全施工意识。五是由玉塘办事处及长圳社区做好群众解释工作,协助相关部门有序开展隐患整治。
下一步,各单位将根据现场拟定治理计划,并召开专题协调会,继续跟踪督导该路段的交通安全隐患情况,确保彻底消除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