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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0075436811/2021-00515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成文日期: 2021-09-06
名称: 科目二考了3次都没通过,还能再考吗?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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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二考了3次都没通过,还能再考吗?

发布日期:2021-09-06  浏览次数:-

  答:可以,但考试次数不得超过5次。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第四十四条规定:

  每个科目考试一次,考试不合格的,可以补考一次。不参考补考或者补考仍不合格的,本次考试终止,申请人应当重新预约考试,但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应当在十日后预约。

  在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考试的次数不得超过五次。第五次预约考试仍不合格的,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