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可以,但考试次数不得超过5次。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第四十四条规定:
每个科目考试一次,考试不合格的,可以补考一次。不参考补考或者补考仍不合格的,本次考试终止,申请人应当重新预约考试,但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应当在十日后预约。
在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考试的次数不得超过五次。第五次预约考试仍不合格的,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
索引号: | 114403000075436811/2021-00515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 成文日期: | 2021-09-06 |
名称: | 科目二考了3次都没通过,还能再考吗?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1-09-06 | |
主题词: |
答:可以,但考试次数不得超过5次。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第四十四条规定:
每个科目考试一次,考试不合格的,可以补考一次。不参考补考或者补考仍不合格的,本次考试终止,申请人应当重新预约考试,但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应当在十日后预约。
在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考试的次数不得超过五次。第五次预约考试仍不合格的,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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