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需要备齐以下材料,前往窗口办理。
所需资料:
1、车主为个人的,需提供身份证明原件;车主为公司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委托书(公司盖章),代办人身份证明原件。
2、公检法部门、律师事务机构等因办案需要查阅机动车档案的,需要提交档案查询公函和经办人工作证明。
索引号: | 114403000075436811/2021-00295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 成文日期: | 2021-05-08 |
名称: | 进行机动车档案查询时,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1-05-08 | |
主题词: |
答:需要备齐以下材料,前往窗口办理。
所需资料:
1、车主为个人的,需提供身份证明原件;车主为公司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委托书(公司盖章),代办人身份证明原件。
2、公检法部门、律师事务机构等因办案需要查阅机动车档案的,需要提交档案查询公函和经办人工作证明。
主办单位: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联系方式:0755-83333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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