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不可以异地办理。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第二十二条规定:
机动车所有人将机动车作为抵押物抵押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抵押登记;抵押权消灭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解除抵押登记。
索引号: | 114403000075436811/2020-00632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 成文日期: | 2020-08-03 |
名称: | 抵押登记业务,可以异地办理吗?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0-08-03 | |
主题词: |
答:不可以异地办理。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第二十二条规定:
机动车所有人将机动车作为抵押物抵押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抵押登记;抵押权消灭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解除抵押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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