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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0075436811/2024-00477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成文日期: 2024-09-29
名称: 我在驾驶机动车时手持电子设备拨打电话会被交警处罚吗?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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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驾驶机动车时手持电子设备拨打电话会被交警处罚吗?

发布日期:2024-09-30  浏览次数:-

      答:尊敬的市民朋友,您好,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2019年修正)第十三条第七项规定:驾驶机动车手持操作移动电话、电子设备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行为的,处三百元罚款;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163号)第十一条第六项规定: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行为的,一次记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