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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0075436811/2024-00157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成文日期: 2024-04-01
名称: 在乘车时车辆行驶中不系安全带会被交警处罚吗?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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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乘车时车辆行驶中不系安全带会被交警处罚吗?

发布日期:2024-04-01  浏览次数:-

  答:尊敬的市民朋友,您好,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机动车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和乘车人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对驾驶人处二百元罚款;乘车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对乘车人处二百元罚款;营运机动车驾驶人未张贴安全带使用提示和语音提醒乘车人的,对驾驶人并处二百元罚款。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干道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对驾驶人处五百元罚款;乘车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对乘车人处五百元罚款;营运机动车驾驶人未张贴安全带使用提示和语音提醒乘车人的,对驾驶人并处五百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