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0075436811/2024-00149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成文日期: 2024-03-26
名称: 骑行电动自行车要注意!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3-26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骑行电动自行车要注意!

发布日期:2024-03-26  浏览次数:-

  一、戴好安全头盔

  对于所有电动自行车骑乘者来说,头盔是遇到危险的第一道防线,能有效保护头部免受致命伤害。因此戴头盔时要一步到位,将绑带调整到合适位置,并系好搭扣。

  二、不闯红灯

  在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要按照信号灯指示,下车推行、走斑马线,尽量减少在马路上的逗留时间;在没有信号灯的路口,要注意观察,确保安全后再通行。

  三、走非机动车道

  电动自行车作为非机动车,必须走非机动车道,这是最基本的要求。

  四、不逆行

  具体分为两种情况:

  (一)电动车在划有非机动车专用道的道路上行驶时,按照车行方向并靠右行驶原则;

  (二)电动车在划有标志标线的人行道上行驶时,须按照车辆的行驶方向,沿人行道施划的标志标线通行。

  此外,交警还要提醒同学们:根据《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在城市市区道路上不得载人,但安装有固定安全座椅的,可以附载一名身高1.2米以下儿童。在其他道路上载人不得超过一人。(摘自:“深圳交警权威发布”公众号;原标题:假期结伴出去玩时警惕这件事,别冒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