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不需要,但加装的部件不得超出车辆宽度。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在不影响安全和识别号牌的情况下,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加装出入口踏步件,加装的部件不得超出车辆宽度,机动车所有人不需要办理变更登记。
索引号: | 114403000075436811/2023-00539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 成文日期: | 2023-12-20 |
名称: | 我的小轿车加装了踏板,需要去车管所办理变更登记吗?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3-12-20 | |
主题词: |
答:不需要,但加装的部件不得超出车辆宽度。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在不影响安全和识别号牌的情况下,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加装出入口踏步件,加装的部件不得超出车辆宽度,机动车所有人不需要办理变更登记。
主办单位: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联系方式:0755-83333333
粤公网安备44030402002888号
粤ICP备11069486号-1 网站标识码:4403000014网络支持 IPv6 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