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0075436811/2023-00046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成文日期: 2023-02-07
名称: 在深圳经济特区内,驾驶机动车占用导流线行驶的怎么处罚?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2-07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在深圳经济特区内,驾驶机动车占用导流线行驶的怎么处罚?

发布日期:2023-02-07  浏览次数:-

  答:尊敬的驾驶人您好,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四款,在深圳经济特区内,占用导流线行驶的处三百元罚款,记1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