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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启用9套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 2018-09-20        [ 内容纠错 ]
  深公交(通)〔2018〕168号
  为确保交通执法工作的公开公正、体现人性化管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105号)第十六条规定,现将我市启用的9套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按行政区域、设备类型及设置地点向社会公布:
序号 区域 执法类型  设置地点
1 宝安区 违法停车等违法行为 机场南路航站四路路口东往西行200米处
2 宝安区 冲红灯等违法行为 蚝乡路岗头路路口东方向
3 宝安区 冲红灯等违法行为 蚝乡路岗头路路口西方向
4 宝安区 冲红灯等违法行为 蚝乡路岗头路路口南方向
5 宝安区 冲红灯等违法行为 蚝乡路岗头路路口北方向
6 光明区 冲红灯等违法行为 玉昌西路校前路路口东方向
7 光明区 冲红灯等违法行为 玉昌西路校前路路口西方向
8 光明区 冲红灯等违法行为 玉昌西路校前路路口南方向
9 光明区 冲红灯等违法行为 玉昌西路校前路路口北方向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18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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