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管理,提高道路通行能力,确保道路交通的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将对罗湖区文东路交通组织进行调整,现将有关通告如下:
一、罗湖区文东路(文锦南路-南极路)由双向通行调整为:东往西方向单行。
二、请车辆驾驶人经过上述路段时,按交通标志标线指示通行,服从交通民警指挥,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我局将依照道路交通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三、本通告自2023年12月25日至2024年12月24日施行。
特此通告。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2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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