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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支队2007年工作要点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 2007-10-12        [ 内容纠错 ]

  2007年,我支队将以十六届六中全会、全国全省全市政法工作会议、市委四届五次全会和全国公安机关“1.12”电视电话会议及公安部、省公安厅“三基”工程建设会议精神为指针,以建设与国际化城市相适应的先进交通管理体系为目标,在市公安局领导和省厅交管局的指导下,把握两个前所未有(交警队伍面临的发展机遇前所未有,面对的挑战也前所未有)的总体形势,按照两个“最大限度”(最大限度地增加交通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交通不和谐因素)的总体要求,始终抓住“排拥堵、压事故、保畅通”的中心工作,坚持立警为公和执法为民,强化从严治警和素质强警,狠抓“三个转变”(转变交通管理执法理论、交警警务机制和交通管理发展模式),全力实现“三个发展”(交通管理的可持续发展、创新发展和科学发展),为建设和谐深圳、效益深圳、平安深圳和国际化城市、国家创新型城市,迎接党的十七大、香港回归10周年及2008北京奥运会作出更大的贡献。主要要达到以下五个方面的目标:

  ——队伍建设方面。抓好以各级领导班子为核心的队伍思想作风和廉政建设,以深化绩效考核、正规化建设、教育培训和法制建设为抓手,健全与勤务管理改革相匹配的各项队伍管理机制,确保交警队伍持续健康良好发展。

  ——预防事故方面。在车流、人流、物流不断增加的形势下,力争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比2006年下降5 %,一次死亡3人、5人以上的交通事故下降10%,不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下降到万分之九。

  ——排堵保畅方面。一手抓交通综合治理,一手抓严查严管,优化交通环境,规范行车秩序,确保在机动车保有量逐年大幅增长的情况下,原特区内主干道日平均车速不低于35公里/小时,晚高峰平均车速不低于32公里/小时。

  ——交通组织规划方面。全面深入调查分析人、车、路各交通要素和交通需求的发展变化趋势,提高交通组织规划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以调整西部通道等片区的交通组织为重点,对全市道路交通组织进行全面统筹规划,完善道路交通设施,增设道路临时停车位,治理交通瓶颈路段,努力使各项交通组织规划措施更趋科学化和高效化,提高道路通行能力。

  ——交通科技应用方面。以建立科技强警示范市为契机,继续加强ITS智能交通系统的研发和应用,进一步抓好干线交通诱导系统、新型智能信号控制系统和网格化机动车识别综合应用系统的建设,提高交通管理科技含量;加强支队网上办公系统的建设,进一步完善信息传送、公文流转、数据统计等功能;民警科技应用普及培训率和考核率均达到100%,全面实现“四会”要求,路面执勤民警PDA使用普及率要达到100%。

  具体来讲,主要要抓好以下十个方面65项工作:

  一、加强各级班子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在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上取得新进展

  1.全支队各级班子要深入学习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和公安部、省、市有关会议精神,明确身为“和谐社会建设者和保障者”的职责地位,转变执法思想,主动调整工作理念、工作标准和工作方式,要以促进社会和谐作为衡量交通管理工作的重要标准,把创造和谐稳定的交通环境作为最大的政绩。要通过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和热情、高效、廉洁服务,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2.加强以各级班子为核心的党建工作,进一步完善落实支队党委会和支队长办公会领导集体决策机制,严格落实党委中心组、各党总支、党支部的理论学习制度、“三会一课”制度和党组织的生活制度。

  3.大力加强领导班子的作风建设,继续实行“五个一”的制度,即支队、机关处领导分工挂点一个基层大队、大队领导分工挂点一个中队,每月不少于一次到挂点单位调研,每年要写出一篇对实际工作有指导意义的调研报告,每年要帮助挂点单位解决一个业务或队伍重点问题,每年要培养一个先进典型(先进岗组或先进个人),指导基层单位破解交通热难点问题和解决实际困难。

  4.抓好领导干部讲评制度和问责点评制度的落实,结合绩效考核每月对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点评通报,每半年对领导干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一次讲评。

  5.落实民警思想状况定期分析制度,支队、大队、中队每月对民警思想状况进行一次分析,及时了解和掌握民警思想的新情况、新特点,对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解决。

  二、抓好队伍经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管理,在交警队伍建设上取得新进展

  6.高度重视队伍和谐建设,大力加强队伍作风建设,按照李鸿忠书记关于大兴“五种风气”的讲话精神和二十个“任”字的要求,讲团结、求实效、勤学习、谋进取,在全支队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保持交警队伍良好的精神状态。

  7.开展“怎样当好一名交警”的专题教育讨论活动,紧密联系当前交通管理工作实际和队伍建设现状,组织民警进行广泛深入的学习讨论,增强广大民警的政治坚定性和政治敏锐性。

  8.以创建和谐警队为目标,以领导班子和基层为重点,采取聘请专家学者讲授社会形势专题报告等多种形式,加强新形势下队伍“两个前所未有”和建设和谐社会执政理念的理解,全警参与,全警受教育;按市局部署持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专题教育活动,努力实现“六个进一步”的目标,即执法理念进一步端正、执法能力进一步增强、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改革方向进一步明确、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9.对全支队各单位的政工干部进行一次培训,召开队伍管理经验交流研讨会,提高政工干部的政治工作知识和技能,确保支队党委的政治工作决策在基层得到落实。

  10.开展执法为民的专题教育,在内网上开辟知识性、趣味性、多样性相结合的学习园地,引导民警学理论、学法律、学业务、学科技,并充分利用支队电视电话会议系统,每年开展不少于5次的远程学习、培训,提升民警的依法行政意识和执法水平。

  11.加强政令警令落实情况的督察,开展经常性的专项检查,防微杜渐,确保警务规范运作,同时聘请50名交警监督员,健全外部监督机制。

  三、继续推进交警队伍系统化改革,在勤务改革等各项工作上取得新进展

  12.按市局要求扎实推进系统化改革工作,按照“重心下移、警力下沉、保障下倾”的要求,以“理顺关系、调整职能、精简机关、充实基层”和“宏观统筹、前置管理、全面挖潜、综合管理”为原则,从管理体制、机构设置、勤务组织和队伍建设入手,根据市局部署全面改进各项工作,达到“把常规管理的大部分责权下放到基层,把大部分警力配置到基层,把大部分问题解决在基层”的目的。

  13.按照市局“网格化”布警防控体系的建设要求,不断丰富和创新“网格化”勤务内涵,本着“警务跟着警情”走的思路进一步整合警力资源,突出对重要路段、路口和区域的管理,充分发挥交警的职能作用和一警多能的作用。

  14.贯彻“以领导带动民警、以制度规范民警、以考核管理民警、以奖惩激励民警”的工作理念,继续探索勤务管理新机制,强化绩效考核管理。

  15.依托公安部《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评价体系》,学习国内外先进的管理经验,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勤务管理制度和绩效考核机制。

  16.继续加紧研发“警力资源综合管理系统”,实现“全警定位、实时查询、高效指挥、管理考核”四大基本功能。

  17.继续加强对各大队管理重点、热点、难点路段的考核,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和巡逻密度,尽量缩短快速接处警的时间,加强巡逻民警的巡逻密度,提高现场执法的水平。

  18.以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全力确保重大交通安全保卫工作万无一失,进一步加强对大型群众活动、重大警卫活动、重大党政机关驻地周边道路的交通安全保障工作,确保香港回归十周年庆典、高交会、文博会重大活动交通保障方面的绝对安全。

  19.开展车管业务改革试点工作,按照市局的统一要求和部署,制定具体的改革方案,提高工作效率,加强管理监督,堵塞违纪腐败,从机动车、驾驶人管理以及检审、验车等方面进行改进调整,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

  四、全力抓好事故预防工作,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上取得新进展

  20.着力加强重特大交通事故分析研判工作,分析总结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成因、特点和规律,组织落实2007年交通事故黑点排查及治理工作,积极促请市、区政府和街道办等相关部门开展治理。

  21.研究出台交通安全隐患公示制度和重特大事故责任倒查制度,逐级落实交通安全管理责任。

  22.积极协调深圳保监局、市保险同业公会继续修订完善交通事故快处快赔规定,并促请市政府上升为政府规章颁布实施,在全市推行;积极协调相关单位研究并尝试整合机动车投保、交通违法和肇事信息,建立我市机动车信息平台,制定保险费率与机动车交通违法、肇事记录挂钩的浮动机制。

  23.严格执行国家机动车报废标准规定,回收车辆牌证,办理注销登记,加大对报废车违法上路行驶的查处力度。

  24.继续加强对校车及校车驾驶人的管理,联合教育等相关部门深入学校进行摸底检查,努力保持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杜绝恶性校车交通事故的发生。

  25.大力推进《交警支队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责任制》的落实,完善网上追逃工作,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五、全面深入实施交通综合治理,在提高道路通行能力上取得新进展

  26.积极协调配合做好道路新建和改造工作,协助制定、优化交通疏解方案,在促进“一横八纵”等市政重点工程项目顺利开展的同时,全力抓好15条道路修缮期间的交通组织疏解工作,力争将施工对我市道路交通的影响减到最低。

  27.促请市政府运用宏观调控措施控制车辆需求量和增长速度,积极落实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在公共线路调整、站点设置和科学制定交通网络规划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并配合交通部门推进中心区收费政策。

  28.进一步做好北环路、泥岗路、皇岗路、梅观路实行大货车禁行后的相关工作,总结经验和做法,拓展小型货车的禁行路段和高峰时段,削锋填谷,调整峰谷的交通流,减少拥堵,提高通路通行能力。

  29.年内分原特区内和原特区外制定交通设施管理和维护的标准,按标准定出修缮和维护的计划,对城市快速路进出口的交通设施进行全面的梳理和完善。

  30.继续参与新建、改建、修整道路的规划设计和决策工作,认真落实交通设施图纸审查工作,并做好接收盐田区、福田保税区、大工业区、宝安区、龙岗区交通设施的接收管理工作。

  31.深入研究西部通道开通后的交通管理和配套问题,着力做好相关的交通组织规划、监控设施、车辆管理等交通管理业务工作,解决港湾大道等相关道路的交通“瓶颈”问题。

  32.认真贯彻执行《深圳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机动车停放管理条例》,建立全市停车场电脑联网管理系统,并开展智能化、科技化停车场诱导系统的调研,组织研究停车场地理信息管理系统,加强机动车盗抢预防工作;并配合咪表回收工作对全市市政道路临时停车位进行全面调研。

  33.开展动力装置非机动车状况调查,查明底数、摸清动态,为上级部门科学决策提供准确参考,积极促请市政府出台相关管理规范。

  34.加强对城中村的交通管理力度,将交通管理措施深入落实到城中村,总结新洲村的整治做法和经验并适时推开。

  六、全面强化交通专项整治,在规范交通秩序上取得新进展

  35.继续发挥整治专业队的作用,建立整治突出交通违法行为的长效机制,把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纳入各大队、中队的日常考核。

  36.继续严格查处酒后驾车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支队根据交通管理需要确定阶段性突出违法行为作为管理的重点,对大队的查处交通违法情况进行考核。

  37.提高交通专项整治的精确度,建立交通违法处理工作每月例会制度,对交通违法状况进行评估,掌握违法的时空分布规律与特点,改进整治方式,增强打击实效。

  38.按市局要求组织各大队加大禁摩整治力度,积极配合在禁摩法律保障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原特区外进一步扩大禁摩范围,加强夜间路面交通秩序整治,力争达到市局提出的禁摩工作目标。

  39.组织宝安、龙岗大队加强对原特区外交通秩序的整治,着力解决车辆噪音扰民和违法占道停车等常见交通问题,促进原特区外交通秩序进一步好转。

  40.开展高速公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加强巡逻监控密度和力度,严查超速行驶、客车超员、疲劳驾驶、违法停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七、不断深化科技强警战略,在提升科技应用水平上取得新进展

  41.建设支队业务管理系统,完善现有的基础数据系统及平台,制定总体规划及应用支持方案。

  42.继续推进干线交通诱导系统建设,以原特区内主要分流点为重点,设置25块交通诱导屏,基本建成覆盖关口、快速路及主要干道的干线诱导系统。

  43.建设移动交管警务系统(三期),拓展GIS数据管理、扣车场管理等功能,把交通管理信息资源进行关联和融合。

  44.进一步推进电子警察的新建及改造工作,在罗湖、福田、南山、宝安、龙岗70个信号灯控路口新建电子警察152套,在全市范围内单行道路上安装逆行电子警察30套,在原特区内泥头车、货柜车冲红灯较严重的路口安装前后拍型电子警察20套。

  45.扩大视频抓拍范围,增设103个闭路电视监控点,使闭路监控覆盖原特区内所有主要道路。

  46.推出利用手机短信送达交通违法通知并代办行政处罚缴费业务,先期与建设银行进行1个月试点,运行成功后再推广。

  47.继续建设高速公路监控工程,在完善广深高速区间测速监控系统的基础上,继续在深汕、惠盐、机荷、梅观、盐坝、水官、盐排、清平高速公路上新建18个闭路电视监控点、16个区间测速断面。

  48.研发信访业务综合管理(软件)系统,增加违例、车管、事故等终端查询功能、自动检索功能和统计分析功能。

  49.利用现有的电子监控设备和车辆自动识别系统,对大货车禁行电子通行证系统进行可行性研究。

  八、扎实做好特区条例修改工作,在交通管理法制建设上取得新进展

  50.继续做好交管法规规章的修改、立法工作,配合市人大及上级部门完成《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修正案)的审议工作。

  51.在拟草《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对非机动车管理的通告》的基础上,加强与市府法制办等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妥善处理非机动车管理政策实施中可能遇到的问题。

  52.清理整合交通管理执法依据,印制《深圳交通管理法规汇编》一、二、三册的基础上,加强交通管理业务执法依据的收集和汇编,继续统一规范办理行政、刑事案件的程序。

  53.坚持以执法质量考评为监督工作的主线,丰富和完善执法质量考核的评价体系和监督体系,创新监督形式和内容,实现执法全过程的动态监督。

  九、努力扩大交通安全宣传覆盖面,在宣传工作实效上取得新进展

  54.积极促请市预联办要求由各区、街道办牵头建立外来工交通安全教育机制,及时更新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力求更好的交通安全宣传效果。

  55.各大队要制定本单位的宣传计划,结合本单位和本辖区的特点定出阶段性的宣传工作目标,注重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

  56.加强固定宣传阵地的建设,更新完善各类标语,尤其在“五一”、“十一”、春节前后加大交通安全宣传力度。

  57.积极推进“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教育工程,争取政府相关部门支持,做好学生、外来工、机动车驾驶员等重点人群的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争取年内举办1至2次全社会参与的有广泛影响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58.继续与新闻媒体进行沟通、协调,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报道工作,在固定栏目、公益广告、社会宣传方面加强合作。

  十、全面推进队伍正规化建设和“三基”工程建设,在提高队伍整体战斗力上取得新进展

  59.以执行市公安局《通令》为重点,组织全体民警全面学习,对照查找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自觉整改,并强化内部管理,狠抓队伍作风养成和制度落实。

  60.狠抓执法办案质量的提高,着重规范执法程序,严格按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行政案件的程序规定办理各类案件,解决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随意性和不规范问题。

  61.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水平,各大队、车管处、交通处、科技处必须在服务窗口增加便民措施,建立和完善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等工作制度,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并公开办事制度,增加工作透明度,加强、改善咨询服务,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同时要提高交通管理行政服务信息化水平,逐步增加网上申报、网上审批、事后备案、邮政速递的工作份额。

  62.把《深圳市公安局内务设置规定》和《深圳市公安局民警礼仪规范》作为日常教育管理的主要内容之一,扎实推进“四统一五规范”,确保全面完成正规化示范局的各项工作目标。

  63.加强基层工作,增强基层活力,一切制度措施围绕基层实际来制订,一切机制、待遇、经费、装备等保障向基层倾斜,保证基层和一线民警正常的休息时间,使基层和一线民警始终保持旺盛的精力和良好的状态,确保警力下沉,工作重心下移。

  64.对绩效考核中分值设定、考核方式等方面不尽科学和完善的地方进行梳理、修改和补充,同时把对各级班子的考核与交通管理水平、队伍管理状况相捆绑,建立比较完整、科学的绩效考核办法、失职问责办法和奖惩办法。

  65.做好民警合法权益保护工作,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宣传保护民警合法权益的重大意义,对查处暴力袭警案件情况进行专题报道,或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为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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