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业务知识库 > 交通违法
我在交警大队窗口或交管12123等交通违法处理平台打单后,忘记缴纳罚款,会产生滞纳金吗?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 2023-10-27        [ 内容纠错 ]

  答:尊敬的市民朋友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或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相关附件: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