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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交通技术监控记录的违法所需资料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 2019-04-30        [ 内容纠错 ]
序号 号牌种类 使用性质 处理交通技术监控记录的违法所需资料 处理
身份
证明
行驶证 驾驶证 道路运输许可证 从业资格证 校车驾驶证 租赁
合同
单位
1   非营运         各大队
2 港澳车           1、驾驶人为港澳居民的,可到各大队处理;2、驾驶人为内地居民的,到机训大队处理。
3   出租客运       各大队
4   租赁       机训大队
5   幼儿校车、小学生校车、初中生校车、中小学生校车       各大队
6 大型汽车 公路客运、旅游客运、货运、危化品运输     各大队
7 小型汽车 货运车辆         各大队
8   预约出租客车         各大队
9   教练车         各大队
10   公交客运         各大队

注:带“●”表示需要提供,涉及1人3车及1车3人以上处理违法的,及存在买卖分或代扣分嫌疑的,窗口民警可要求出示其他材料配合交警部门进行调查、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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