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共建一流交通安全先进城市,深圳交警以理论与实践结合,摸索创新各类兼具实用性与效率性的机制,凝聚成交通安全工作“四个转变”!
一、压实责任监管机制,夯实“平安之基”
建立交安委会“市-区-街道-社区”四级工作机制,压实属地党委政府的领导责任,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以及企事业单位、交通参与者的主体责任“三个责任”,全市11个区、78个街道全部建立交安委会及交安委办,形成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
二、改革警务运行机制,筑牢“平安之盾”
深圳交警在全面实现“情指勤督”警务机制的基础上,以交通安全作为城市交通管理的总牵引,安全防护与文明畅通同步推进。压实各部门安全主责,从“情指勤督”警务机制推进至全业务中心化、流程化运营管理, 筑牢“平安之盾”。
1、建立业务中心运作机制
所有业务部门均建立业务中心,落实安全监管责任。
深圳车管所:车驾管实战支撑中心
上半年共处理涉嫌假证假资料、卖分等违法案件109人。
道管科:占道施工监管中心
上半年共处罚违规占道施工3257宗,责令整改592宗。
停车场科:停车场实战中心
上半年通过停车场监管系统查获涉牌涉证重点违法车辆459辆,实现精准查辑。
2、调整勤务运作模式
建立勤务管理中心,平台化、系统化运作,实现对铁骑勤务等十六项勤务模式的效能评估和精准安排。
同时组织开展多项专项整治行动,对重点时段管理全覆盖。日均查处后排不系安全带800余起、开车打手机600余起;上半年查处假套牌车辆458辆,其中8小时内查获202宗;上半年联勤查处交通违法案件4533宗,线索深挖治安案件35宗;夜间事故下降19%;这其中,涉摩涉电死亡人数连续6年下降。
3、改革交通事故处置模式
一是建立事故“五处”机制;二是成立两级事故监管中心;三是设立“轻逃快破”中心。
4、建立“八类群体”精准宣传机制
一是抓好“八类群体”精准宣传;二是建立战时宣传运营指挥中心;三是深入开展“七进宣传”。
目前,深圳交警已针对不同群体、行业,开展了交通安全教育课,欲看回放,只需三步。
三、优化隐患治理机制,清除“平安之患”
为解决只排不治、排治分离的问题,深圳交警依托四级交安委办工作机制,建立闭环式排查治理工作模式,推动隐患治理工作从末端管理向前端治理转变。
1、以“标准+制度”为“纲”
一是建立“1+N”隐患排查标准;二是建立三级交通安全隐患协调治理机制;三是建立“9588”隐患排查工作模式。
2、以“科技+社会化”促“行”
一是搭建深圳交警民意云平台;二是引入社会化、专业化服务;三是信息化治理,创新占道施工隐患排查模式。
上半年共收集交通安全隐患问题1.2万宗,巡查发现占道隐患2013宗。
3、以“指数+督导”闭“环”
一是通过业务健康指数监督执行环节;二是通过两级挂牌督办强力督导隐患治理落实;三是通过“四个是否到位”进行“回头看”检视。
2018年,30余条重点隐患路段和400多个隐患点被快速整改。同时,对2018年发生的亡人事故逐一开展“回头看”,整改是否到位、责任是否落实等。
四、深化科技强安机制,铸造“平安之芯”
深圳交警围绕“智慧新交管”建设,以科技护城墙为理念,大力推进“智慧+”模式,铸造“平安之芯”。
1、“智慧+”感知,城市交通安全“互通互联”
一是擦亮智慧之眼。启动智慧交通一期建设项目,建设涵盖全市802个卡口、1728个电子警察、513个加油站、4200个停车场的路网监控体系。
二是发动智慧之脑。开展“城市交通大脑”建设,搭建市级交通数据中心、大数据研判平台、交警高清平台,为民警执法、情报研判提供数据支撑。
2、“智慧+”赋能,城市交通安全“智能研判”
一是建成事故综合分析预警平台;二是深化数据研判,实现智能预警;三是打造“交通单元”体系。
建设重点车辆监管服务平台,实行“5590”户籍化管理,对重点车辆安装使用行驶记录仪进行检查,实现“网上网下”联查联处、动态可控。
3、“智慧+”执法,城市交通执法“精准有效”
一是打造执法闭环及规范化建设平台;二是对重点车辆实现标签化管理;三是提升非现场执法效能。
深圳交警在全国率先试点“刷脸”执法,实现查处“车”到查处“人”的跨越式发展。
此外,还拓展28类违法行为抓拍,上半年共非现场执法179万宗。
无论是过去、现在或将来,深圳交警都将不负使命,不忘初心!
将共建一流交通安全城市作为不变的追求!
将每一个道路交通参与者作为服务的对象!
将每一个细小的交通安全隐患提前扼杀!
将安全防范落到实处、落到深处!